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全面深化改革扎实起步,蹄疾而步稳,直面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矛盾,回应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
行动是最有说服力的语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之际,海内外舆论称赞中国的改革计划“雄心勃勃”,但也不乏观望怀疑之声。
澳大利亚《悉尼先驱晨报》去年11月18日在报道中说,现在,人们关心的是能否将宏伟的改革蓝图变为现实并取得成果。
半年多来,中国的改革行动之迅速、之果敢令世人惊叹。今年8月13日,新加坡《联合早报》说,中国的改革幅度和力度“超预期”,“让国内外大吃一惊”。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在治国安邦中发挥着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是解一时之弊,而是着眼长远机制的系统性重构,牵一发而动全身。
党中央高度重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于6月6日、6月12日和6月30日,分别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认真研究并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决定从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等方面重点推进改革。此前,国务院已就改革方案进行深入研究和充分讨论。
今年以来,一批具有结构支撑作用的重大改革方案摆上改革决策者的案头。
一纸户籍,犹如立在城乡之间的一堵高墙,将中国人的身份牢牢地隔离在城与乡的两面。能否给户口簿松松绑,为农民进城打开一扇“希望之窗”,直接关系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成败。户籍制度改革涉及面之广、人口之多、力度之大都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关乎亿万百姓的切身利益,考验着改革决策者的决心与智慧。
同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一样,《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多道审议程序而获得通过,为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因地制宜地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明确了路径和要求。坚冰开始融化,亿万农业转移人口的追梦之路将越走越宽广。
司法体制改革、院士制度改革、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志不求易,事不避难。一些涉及深层次利益调整、多年未有进展的改革,得以强势推进,一些直接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突出问题,正在一步步从体制机制上得到破解。
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重大改革方案的议程清单不难看出,全面深化改革正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等重点领域突破前行——
6月5日:《关于改进完善院士制度的方案》;
6月12日:《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7月1日:《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8月28日:《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