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晰宁:由于我不是所有人都认识,请大家自报家门。为了给大家更多机会,请把问题简略一些。
一、路透社:中国政府称在南海岛礁上建设灯塔等设施是为国际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您能否介绍中方是否同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甚至美国、日本等有关国家讨论使用有关设施?国际社会应如何使用有关设施?
欧阳玉靖:关于中国的岛礁建设问题,在过去的一年中有不少讨论,外交部发言人也多次就此答问。中国政府多次指出,中国在南海岛礁建设的目的主要是为改善驻守人员的生活条件,其次是履行中国所承担的国际责任和义务,其中包括提供航行安全、科学环保、紧急救助、气象预报等方面的民事服务。我想明确一点,有关建设活动是在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合情、合法、合理。中国作为南海沿岸国,作为大国,肩负着相应的国际责任和义务。中国的设施建设与在本地区所提供的民事服务相称,目前仍处于建设阶段。随后岛礁具备条件后,中国也会同有关国家围绕救助服务、紧急遇险、科学环保等方面开展相关合作。
事实上,每年都会有10万艘以上的商船航经南海这一重要的海运通道。中国在有关岛礁上的灯塔落成并投入使用,为保障这些商船的航行安全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谢谢。
二、凤凰网:您好,我想请问,现在西方有不少媒体鼓动南海周边国家效仿菲律宾对中国提出仲裁,中国政府的立场是否仍是不接受、不参与?
欧阳玉靖:菲律宾2013年1月提出仲裁后,中国政府的立场非常清楚,那就是不接受、不参与。仲裁裁决结果可能很快出台,中国政府会继续坚持原有立场,不接受、不承认裁决结果。
中国政府作出这样的决定基于几点理由。第一,中国和菲律宾早已在联合声明、联合公报等双边协议中选择了通过双方谈判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二,中国与包括菲律宾在内东盟国家于2002年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有关争议应由直接相关的当事国通过谈判协商解决。
以上两条构成了中菲通过谈判解决南海有关争议的“约定”。菲方提起仲裁违背了国际法,违背了“约定必须遵守”的国际法基本原则。
第三,中国于2006年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规定作出排除性声明,将涉及海洋划界、历史所有权、军事行动、行政执法等问题排除适用强制争端解决程序。而南海仲裁案的实质就是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问题。领土主权问题不是《公约》的调整范围,而涉及海洋划界问题,中国已作出了排除性声明。因此,中国不接受、不参与仲裁完全符合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
第四,《公约》第280、281、282条也规定,尊重《公约》缔约国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的权利。中菲两国已经达成通过谈判协商解决有关争议的共识。这个权利也应予以尊重。
因此,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从一开始就是违法的,既违背了与中方的约定,又违背了《公约》规定。中国不接受、不参与的立场完全符合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是尊重国际法、维护《公约》完整性和严肃性的行为。
在涉及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问题上,中国一概不接受任何单方面诉诸第三方的争议解决办法。谢谢。
三、德国新闻社:本月即将召开的七国集团峰会上可能将发表关于海上问题的声明。中国政府对此有何看法?
欧阳玉靖:这个问题实际上应该让我的同事洪磊回答更合适。但是我也谈谈我的看法。
南海问题本质上是领土问题和海洋划界问题。根据《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及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倡导并遵守的“双轨”思路,相关争议由直接相关的当事国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维护南海的和平稳定。当前,中国与东盟国家正按照《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有关工作。同时,《宣言》中还有一条,鼓励有关域外国家尊重中国与和东盟国家为解决南海问题作出的努力。
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在不同场合听到一些域外国家和地区组织围绕南海问题发表了一些言论,其中有一些是对中国的指责。针对有关国家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中方当然愿吸收采纳。但如果试图对中国施压或抹黑中国,这就像弹簧一样,有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压力越大,反弹力越大。我们希望有关的国家或地区组织能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和态度看待南海问题。谢谢。
四、中央电视台:中方一直强调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的重要原因是该案涉及领土主权问题,超出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调整范围。但是菲方一再声称其15项仲裁诉求并未提及领土主权问题。中方如何看?
欧阳玉靖:很多不搞国际法的朋友不一定完全理解南海仲裁案的经纬,我想借此机会简单向大家介绍一下。菲律宾提出了15项仲裁诉求,实质上是领土问题和海洋划界问题。领土问题不是《公约》调整的范围,而是习惯国际法调整的范围。也就是说,仲裁庭不应对领土问题作出裁定。关于海洋划界问题,中国在2006年根据《公约》第298条作出了排除性声明,不接受第三方强制争端解决程序。因此,菲律宾提起仲裁案本身就是违法的,仲裁庭也不应管辖此案。
仲裁庭无论做出何种裁决,势必将涉及领土争议和海洋划界争议。这就超出了仲裁庭的权限,属于扩权滥权行为。菲律宾明知仲裁庭对涉及领土和海洋划界争议不具管辖权,但肆意进行伪装和规避,将领土和海洋划界问题包装成《公约》解释和适用问题。这是菲律宾最核心的诡计。
菲律宾的这种做法无论是在法律面前还是事实面前,都是站不住脚的。凡是熟悉国际法的基本常识、持公正立场的人,一眼就能看到这个诡计、把戏。菲律宾伪装的面纱必须被揭穿,公示于国际社会面前,让大家看到菲律宾的把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