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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认识大安全格局下的国家安全概念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马方 责任编辑:李佳琦
2021-02-01 16:05:36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这对我们在大安全格局之下正确认识国家安全的概念,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构建大安全格局,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国家安全。这是国家安全学科研究的基础,也是人才培养的基础。

一、当前对国家安全内涵与外延的错误认识

对于国家安全内涵与外延的认识,一直存在两个极端化的错误观点,一个是忽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传统国家安全认知,即对国家安全狭义化认识,仅将国家安全与国家安全机关的反间防谍工作联系在一起;另一个是领会总体国家安全观过程中出现的国家安全泛化观点,其代表性观点即认为“国家安全是一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这也是对国家安全学是否存在独特研究对象、国家安全学科是否能成为独立学科的主要质疑。

这两种错误认识都是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面临的思想阻碍。传统国家安全认知在社会层面根深蒂固,无法真正体会“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凸显构建大安全格局的必要性;国家安全泛化认识曲解总体国家安全观,无限扩大国家安全概念,影响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正常开展。因此,构建大安全格局,建设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首先要厘清国家安全概念,明确国家安全内涵与外延。

二、坚持法治思维,界定国家安全内涵

国家安全法第二条对国家安全进行了权威定义:“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从国家安全基本法律规定出发理解国家安全概念,是界定国家安全内涵的科学路径。第一,国家安全的主体为“国家”,民族、地区不应成为国家安全的主体,全球安全、国际安全应当以国家安全为基础,国家安全以人民利益为主要内容;第二,国家安全的指涉对象为国家重大利益,即为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第三,外部不受威胁、内部没有危险是国家安全的理想状态,这种状态具备三个层面特征,首先是安全的客观状态,其次是人民主观感知的安全感,最后是安全化,即特定的安全风险经过一定的程序进入了国家安全决策治理层面,并因而实现了国家安全的理想状态;第四,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国家安全领域是国家治理重要领域,维护国家安全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核心内容。因此,要正确理解国家安全,必须把握三个方面内涵的关键词:国家利益、重大风险、治理理念。人民安全是国家利益的基础,政治安全是国家利益的根本保障,国家利益至上是国家安全的基本内核;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与塑造国家安全,实现国家安全理想状态,是国家安全工作的核心目标;构建大安全格局,统筹安全与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安全的战略定位。

三、坚持系统思维,确定国家安全外延

大安全格局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总体性。二是关联性。三是系统性。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类型区分为主线,通过列举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保护和极地、深海、太空安全以及生物安全等国家安全领域而构成了有机统一的国家安全体系。国家安全体系整体与各个国家安全领域之间的辩证关系是总体国家观的体系基础。总体国家安全观重点研究国家安全整体与不同国家安全领域之间的关系。总体国家安全的实现需要融合内部不同领域、关系、要素,统筹协调才能达到和谐发展的理想状态。各种领域、关系、要素在总体国家安全体系内有机、有序不断磨合,始终处于动态发展变化中。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环境安全、网络安全、科技安全、核安全、生物安全等领域中的重大风险,并非在某一领域单一存在、发生、发展,随着不同风险的发酵、变异,各种风险的叠加、混同,破坏政治安全根本,危及人民安全宗旨,影响国家利益整体,从而危害国家安全。

(作者:马方,单位:西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