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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新论】精准扶贫的宝贵经验与中国实践

来源:光明网作者:王亚华责任编辑:于雅倩
2021-01-01 12:09

​编者按: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中央网信办与光明日报社共同组织“实践新论”网上理论传播专栏,陆续在光明网推出系列理论稿件和新媒体作品,解析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内在逻辑,敬请关注。

1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脱贫攻坚总结评估汇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过8年持续奋斗,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解决贫困问题,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减贫方式方法,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减贫道路。回顾中国的精准扶贫实践,有很多宝贵的经验值得总结。

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证。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也是精准扶贫取得成功的体制保障。党的集中领导在精准扶贫工作上扮演着“核心”的作用,通过“五级书记抓扶贫”,层层组织动员,有效组织了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和社会组织和团体参与精准扶贫。中国共产党历经百年的发展,早已深度融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方方面面,逐渐形成了强大的“动员型”体制,迅速营造扶贫工作的舆论势头和社会氛围,实现人、财、物的快速集中与调配,实现良好的减贫成效。此外,精准扶贫作为一项宏观制度设计,要将制度设计转化为制度成效,离不开有效的政策执行。党的基层组织深度嵌入国家与社会之中,具有强大的介入能力,能够集中力量高效精准地执行扶贫政策,并将扶贫工作与其他行政工作有效衔接、协作,使行政体系整体成为扶贫体系。

坚持精准方略,提高脱贫实效。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贫”,在此之后,精准扶贫思想日臻完善,成为发展中国家减贫实践中一份宝贵的精神财富。2014年开始,中共中央、国务院针对精准扶贫战略制定了一系列方针规划,例如《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等,这些战略规划为精准扶贫工作的推进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明确的政策导引。精准扶贫强调“精准”二字,明确要求扶贫工作中必须做到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最大限度地发挥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坚持加大投入,强化资金支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资金投入是保障。必须坚持发挥政府投入主体和主导作用,增加金融资金对脱贫攻坚的投放,发挥资本市场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形成脱贫攻坚资金多渠道、多样化投入。在此指导下,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持续稳定增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对扶贫的支持力度也持续提升;同时明确要求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涉农资金必须要有一定比例用于贫困村。今年疫情期间,为缓解受疫情影响导致的贫困加剧,各地民政和扶贫部门及时将符合民政帮扶政策的人员纳入救助帮扶范围,依规发放救助帮扶资金(如价格临时补贴),或提供救助帮扶服务。

坚持社会动员,凝聚各方力量。中国精准扶贫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动员全社会参与,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中国在扶贫过程中不仅仅是简单发挥了举国体制优势,而是充分利用了当代中国演化形成的新型举国体制,不仅充分发挥政府扶贫开发优势和主导性作用,而且在不断强调市场、社会参与农村扶贫开发的作用和力量,逐渐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会协同的大扶贫格局。随着市场组织、社会组织的力量越来越多被纳入扶贫体系,推动了扶贫模式的转变:从救济式扶贫转变为开发式扶贫,从封闭式扶贫转变为开放式扶贫。在政府主导下,市场通过“看不见的手”引导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社会则以其灵活、高效的优势参与特殊贫困地区及特殊贫困人口的扶贫开发与社会救助,形成了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良性互补互动。以湖南省为例,截至2020年6月底,通过民营企业“万企帮万村”行动,全省有6165家民营企业对接帮扶8243个村,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6118个,占全省贫困村总数的88.4%,实施项目15223个,累计投入资金94.3亿元,惠及贫困人口108.8万人,为扶贫成效做出了巨大贡献。

坚持从严要求,促进真抓实干。工作督查是抓落实行之有效的路径选择,为了保证脱贫攻坚任务的如期完成,我国各地不断强化扶贫检查督查和问责机制。第一种是自上而下的垂直层级督查,由各个不同层级政府或部门对下一级政府或部门的政策执行和扶贫绩效进行督导检查;第二种是平级跨行政区的交叉检查,通常来自外省或外市的扶贫工作队伍对本地扶贫工作进行检查;第三种是联合督查,由多个不同部门联合对某一行政区内的扶贫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查。除此之外,国务院办公厅结合国务院大督查、专项督查和部门日常督查情况,专门对扶贫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公开表扬,并相应采取多项奖励支持措施。例如,2018年对在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中认定为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的安徽、江西、湖北、广西、四川、贵州、西藏、新疆等省区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中给予奖励。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群众是精准扶贫的核心主体,以等、靠、要思想为代表的精神贫困一直是精准扶贫工作中的难点。为增强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我国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将发展教育摆在优先位置,加大教育投入,不断提升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水平,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例如,在精神扶贫方面,开展扶志教育活动,创办脱贫攻坚“农民夜校”“讲习所”;实施以工代赈,动员更多贫困群众投工投劳。在教育扶贫方面,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在学校布局、软硬件建设、师资力量提升、儿童营养改善、贫困学生救助等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东部地区职业院校对口支援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技术提高教育服务质量。同时也针对深度贫困地区的现实特征,实行有重点有针对性的教育脱贫攻坚。此外,增强贫困群体的职业技能是摆脱长久贫困和代际贫困的重要基础。我国实施“雨露计划”“春潮行动”“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等项目,大力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参加技能培训;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等,实现“教育培训一人,就业创业一人,脱贫致富一户”的目标。

中国的精准扶贫成就令世界瞩目,精准扶贫实践探索出来的减贫道路,为中国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矛盾、实现共同富裕积累了宝贵经验,也为全球发展中国家消除绝对贫困提供了宝贵的案例和可资借鉴的经验。

当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贫困的长期性、历史性、复杂性,消除绝对贫困后,缓解相对贫困将成为未来扶贫工作的核心内容。需要将缓解相对贫困问题作为新时代的一个新战略,有针对地施策,以增强低收入群体的内生发展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为核心政策目标。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果之际,总结和回顾脱贫攻坚“六个坚持”的宝贵经验,可以激励我们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道路上,继续发扬精准扶贫的精神,为实现共同富裕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懈努力。

(作者: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副院长 王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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