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军首批航空学校选调飞行员的标准是什么?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责任编辑:柳晨
2017-07-11 08:15

1949年10月6日,中央军委批准,成立6所航空学校。在哈尔滨、长春各组建1所轰炸机学校,在锦州、沈阳、济南、北京南苑各组建1所驱逐机学校。11月18日,中央军委批准,在牡丹江组建1所运输机学校。12月20日,上述学校依次命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至第7航空学校。校长依次为:刘善本、刘风、陈熙、吕黎平、方子翼、安志敏、魏坚。政治委员依次为:姚克、李世安、王学武、李发应、王绍渊、张百春、罗野岗。航空学校机关设参谋处、政治部、训练处、机务处、供应处、卫生处,辖学生营、飞行大队、警卫营,执行师级权限,归空军司令部建制。

航空学校学员从陆军作战部队和军政大学中选调,第一批共选调飞行学员930名,地勤学员1980名。选调飞行学员的条件是:政治可靠,参加过战斗的连排干部,身体健康,高小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至24岁。第1至第6航空学校1949年12月1日开学,第7航空学校1950年1月5日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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