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广西总队桂林市支队运用网络手段提升官兵法治思维——

“法规公众号”成为新帮手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杜建 马超 许东责任编辑:菅琳
2015-10-25 03:37

“法规教育从‘线下’走到‘线上’,部队依法抓建水平明显提高,官兵满意率达96%……”10月中旬,武警广西总队桂林市支队开通时间不到3个月的“遇事找法”微信公众号受到官兵热捧。该支队领导介绍说,他们将政策法规教育、法律咨询等内容从书本课堂移植到微信平台,有效提升了官兵法治思维。

1

10月14日,最近一段时间愁眉苦脸的新兵陈永亮终于喜笑颜开。

原来,为了在迎检时“出彩”,新训中队曾副队长在内务规范过程中要求官兵统一生活物品:从牙刷牙膏、脸盆水桶到个人储物箱,都必须保持统一样式。

“我的储物箱没坏,要我花这冤枉钱,不干!”看到公示栏上对自己“内务不合格”的通报,小陈心里觉得很委屈。前不久,支队组织新兵学习使用“遇事找法”微信公众号,小陈在平台上仔细索引,找到了相关规定。“《内务条令》第163条规定,‘内务设置应当利于战备,方便工作、学习和生活,因地制宜,整齐划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私人储物柜没理由也要‘统一’。”

翻阅公众号后,曾副队长当面向小陈道了歉:“要官兵掏钱买‘统一’,看似提升了内务层次,实则违背了法治要求。”

2

“多亏上级下发了新规定,让我们乐队才能再次为战友们表演!”10月2日,阳朔县中队中士班长李燃感慨道。

入伍伊始,小李便与几位战友一起成立了“战友乐队”。可由于小李所在中队连续多年评优,上级工作组频频到中队指导参观,官兵们整天忙于迎检,连正常训练和休息时间都得不到保障,更别提组织乐队排练了,一度走红的战友乐队自此“销声匿迹”。

《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作指导和管理秩序若干规定》下发后,支队“遇事找法”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推送了规定原文和相关政策解读,并明确相关要求:机关各股室不得擅自下基层,确需派遣的,应由司令部协调汇总后,报支队领导审批,除特殊情况外,节假日和双休日不派工作组,等等。

如今,小李和战友们的业余休息时间得到了充分保障,“战友乐队”在官兵中再次走红。

3

国庆节期间,下士小杨的女朋友来队探望时想留住一天,中队干部没有同意。可才过几天,同样是女朋友来队,同样是申请留营住宿,换成军械员、上士小张,竟然给批准了! 

这一碗水咋端不平?小杨牢骚满腹,官兵议论纷纷。支队副支队长丁仲溪得知此事后,将此事作为案例放到公众平台上,让大家析事明理。

很快,近百条留言回复搜集上来,大多数官兵竟然支持中队干部的做法。原来,《内务条令》规定:“军人非直系亲属一般不得留营住宿,因特殊情况需留营住宿时,士兵由营首长批准。”小张作为大龄青年,属于特殊情况,中队干部接到申请后,按程序将情况反映到了上级,上级酌情同意后,这才发生了“一个申请两种批复”的事。 

自“遇事找法”微信公众号开通以来,有疑惑“扫一扫”,有问题添加微信关注,业已成为支队官兵提升法治思维、学习法规知识的新途径。

轻触这里,加载下一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