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从2015年起,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2.将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和新生
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部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
5.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
6.放宽退役大学生复学转专业的限制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科其他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