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
——一谈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本报评论员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夯实了管党治党的制度基石,使党规党纪的笼子越扎越紧,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管党治党光靠觉悟是不够的,没有问责,失职失责的问题就会不了了之,好人主义的歪风就会滋生蔓延。有了问责这道“紧箍咒”,尽不尽责无所谓的心态、担不担当都没事的现象就无处遁形;有了问责这个“推进器”,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会更强,担当精神会更足,群众基础会更好。实践证明,哪个单位问责严格,哪个单位党的建设就更加有效,管党治党就更加有力。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只有立起制度、立明规矩,人人敬畏、时时遵守,才能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2009年颁布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尽管在问责方面发挥了不小作用,但力度仍嫌不够,存在问责内容不聚焦、抓行政问责多而抓管党治党不力问责少等问题。《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制定,进一步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使党内问责的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等更趋成型、更加规范。从“暂行规定”升格为“条例”,就是要高悬利剑,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谁也不能例外,谁都必须尽责。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大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极大地纯洁了党风政风、振奋了党心民心,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然而,不负责、不担当、好人主义、一团和气等现象依然存在。学习贯彻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推动“飓风问责”向“常态问责”、“消极问责”向“主动问责”、“形式问责”向“效果问责”转变,有助于彻底破解顽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长效化。
军队是要打仗的。无论什么岗位,都是出征打仗的战位,责任大于天,使命重于山。特别是当前,政治建军、改革强军、依法治军任务紧迫而艰巨,需要应对的挑战、需要化解的矛盾、需要攻克的难关很多,容不得分心走神、失职失责。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把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走在前列。要始终秉持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军队未来负责的态度,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落实落地,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好样子为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不懈奋斗。
(《解放军报》2016年07月18日 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