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服兵役岂容“自我淘汰”

来源:中国国防报作者:陈大昊责任编辑:姚远
2016-03-30 01:10

近日,云南省出台规定,“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升学时,应出示《公民兵役证》。”大学新生报到时必须检验《公民兵役证》或兵役机关出具的兵役登记相关证明。

这种情况下,一些不愿当兵的青年,为了逃避兵役可能进行“自我设计”。比如,体检前扎耳眼、文身,心理测试时故意答偏,等等,以此达到“自我淘汰”的目的。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的人,是很多国家和地区兵役法规明确的免服兵役人群。如此一来,一些适龄青年便“对症下药”,钻起法规的空子,征兵体检成了被利用的“重灾区”。在我国台湾,医学院学生深谙此道,有关部门统计,其免服兵役的比例是一般大专院校的12倍。去年底,韩国媒体也报道称,不少韩国青年以故意增减体重身高甚至自残、装精神病等手段逃避兵役。对此,德国刑法典规定,以自伤方式逃避兵役义务的,将面临3个月以上5年以下的牢狱之灾。英国也把因身体、宗教等原因申请免服兵役的人,称为“因为良心而拒绝服兵役的人”,从道德层面形成舆论压力。

在我国,“穿军装、挎钢枪”曾经是每个青年的梦想,“红五星、绿军装”是最流行的时尚。如今,一些青年却对服兵役避而远之,一方面,是全民国防观念的淡薄和尚武精神的淡化所致。另一方面,有的习惯以自我为中心,以经济为杠杆,用利益来衡量,对军营艰苦生活主观上不愿,对军人职业选择不看好,对参军所得待遇和回报感到不值。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设计好人生路径无可厚非,但必须在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前提下,正如孟德斯鸠所说,“做法律允许你做的所有的事情”。北宋灭亡之前,在战争这面放大镜下,一个贵族在逃亡途中道出国破家亡的原因:“太平日久,人物繁阜;垂髫之童,但习鼓舞;斑白之老,不识干戈”,教训极为深刻。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试想,你不扛枪我不扛枪,谁来卫国谁来卫家?

“兵之胜在于篡卒”,兵员质量直接关系到部队战斗力的生成。恩格斯早就指出:“决定战争胜利的是人而不是枪”。高技术战争需要高素质人才。现代战争表面上是“芯片”和“钢片”的较量,实质是军人素质和血性的交锋。作为青年一代,今天面对服兵役采取“自我淘汰”,就是为明天的战场埋下陷阱。

随着国防和军队改革深入推进,军队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的步伐逐步加快,对军人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对兵员征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此,呼吁广大优秀适龄青年报名参军,积极响应祖国召唤,踊跃接受祖国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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