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充分体现了尊崇党章、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立法原则,既开列清单、从严从紧,又紧贴现实、全员覆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必将使全面从严治党出现新气象,党员干部应立学立行、恪遵恪守、走在前列。
强化政治意识,增强贯彻两项法规自觉性责任感。党员干部作为政治工作的实践者,必须政治敏锐性更高,政治号令意识更强,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把两项法规作为立德底色来打磨。《准则》规范党性、涵养德性,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高线。首当其冲的是对党绝对忠诚。党员干部要带头固守忠诚、爱党信党跟党走。贯彻“三个不得”不含糊,践行“五个必须”无折扣,切实做到心中有党,真诚爱党,始终信党,坚定护党。把两项法规作为立业底线来坚守。《条例》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谁碰谁触电。党员干部要切实用党性约束个性、用纪律规范习性、用理性克服惯性,既克己奉公、处事秉公,又为人正派、行事正直,让自己德可为师、行可示范,靠自身过硬立信立威。
强化前列意识,争做贯彻两项法规排头兵带头人。党员干部在部队建设中要起表率作用,贯彻两项法规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走在前列、立学立行。做崇规守纪的带头人。有的干部犯错误、栽跟头,很大程度上是心存侥幸,缺乏对法纪的敬畏感。古人讲,“头上有青天,背后有法眼”“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告诫我们要摒弃侥幸心理,时时自警自省、慎独慎微,切实把法纪铭记于心,让崇尚法纪的观念在灵魂深处扎根。做学法守纪的带头人。近年来通报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我们,按惯性思维、习惯做法办事,往往会越红线、入雷区。学习两项法规,党员干部要有如芒在背、发热出汗的感觉,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熟读条文规定,吃透精髓要义,真正清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该怎么做,做知规守矩的“明白人”。做依规执纪的带头人。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贯彻两项法规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要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党员干部既要在依规办事上身体力行,养成令出合规、行必守规、执纪用规的好习惯,又要在从严执纪上铁面无私,坚持法规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不作壁上观当“局外人”,不以问题小而私下处理,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管,不留“暗门”、不开“天窗”,防止“破窗效应”。
强化落实意识,着力推进两项法规落到底见实效。知行合一,行胜于言。党员干部要在听招呼守规矩上见实效。要自觉以两项法规为镜,画好“自画像”,深入查找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政治上的自由主义。当前,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改革这场大考,考的是党性观念,考的是人品官德,考的是号令意识和执行力。执行法规,就是要自觉做到与党政治上同向同轨、思想上同心同德、行动上同步同调,立起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的好样子。在廉洁从政用权上见实效。党员领导干部在人事上有考察、推荐、使用权,必须坚持“好干部”标准条件,“阳光选人”“以绩用人”,树立靠素质立身、凭实绩进步的用人导向,体现干部为党所有、为党所用,展示党委行公道、官兵走正道的良好政治生态。在增强法治素养上见实效。纵观目前部队各类清理整治中出现的历史遗留问题,很多是不按法规政策办事酿出的苦果。发生这些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治思维缺失、法治素养不高。党员干部的言行对部队具有重要的示范、导向、引领作用,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事务再杂也要按规矩办、工作再多也要按程序干,做到谋事以法为先,行事以法为矩,遇事以法为师,形成开展工作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在涵养政治生态上见实效。要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贯彻两项法规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抓好岗位廉政、党纪法规、正反典型等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要加强党内生活锻炼,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解决好组织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行政化的问题,切实用好制度匡正好习性,用好习性纯正好品性,用好品性涵养好生态。
(作者单位:重庆警备区)
(《解放军报》2016年01月13日 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