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赵秀敏 李荣阁责任编辑:吕欣彤
2016-01-06 03:10

习主席在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保证各级按照新体制正常有序运转。”落实这一要求,必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法治是改革的重要保证,也是改革的重要目标。只有坚持依法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并向着法治化目标迈进,才能确保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真正建立起符合现代军事发展规律、体现我军特色的科学体系、组织模式和制度安排,形成强大的战斗力。

注重强化法治精神推动改革

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是一场整体性、革命性变革,是对我军组织架构的体系重塑,推进力度之大、触及利益之深、影响范围之广前所未有。古人言:“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一支现代化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我们必须深刻理解把握习主席改革强军战略的精髓要义,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严格遵循权由法定、行由法规的原则,严格按照改革总体方案要求依法推进改革。

强化听党指挥对党忠诚的军魂意识。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为了更好地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的优势。改革不是改向,变革不是变色。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从法规和制度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党对军队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制度,因此,必须从法理上捍卫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坚持和完善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一整套制度,以法的强制力捍卫军魂不动摇。军委主席负责制是宪法明确规定的重大制度,是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最高实现形式。我们必须强化政治意识、法纪意识和号令意识,坚决维护改革决策部署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的决策指示得到全面准确的贯彻落实。

弘扬改革强军敢于创新的进取精神。把握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指导思想,关键是要抓住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这个“牛鼻子”,坚持用强军目标审视、引领、推进改革。改革将全面推动我军由大变强的历史转型,全面突破“两个能力不够”的瓶颈制约,全面破解我军长期积累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深刻性、敏感性、复杂性前所未有,因此,必须把法治和改革有机地统一起来,树立政治思维、法治思维和创新思维,以全视角审视改革、从新高度看待改革,认识到只有推动法规制度的创新变革和发展完善,改革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改革关头勇者胜”,要引导官兵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维护法治,勇于冲破守旧观念、守常思维、守成思想,自觉做到局部服从全局、个人服从集体。同时,尽快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最大限度地保护官兵的合法权益,通过改革改出效益、激励士气。

凝聚改革必成建功有我的昂扬锐气。全面实施改革强军战略,是习主席深刻洞察世情、国情、军情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我们要深刻领悟习主席强调“事之当革,若畏惧而不为,则失时为害”“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等所饱含的政治深意与期许,以“错过一个时期,就可能错过一个时代”的危机感支持改革,以“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须有我”的使命感参与改革。高层领率机关和高级干部要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促改革、尽职责、有定力,以上率下,立身为旗,做知行合一、厉行法治的模范。领导干部要按照法治的要求转变治军方式,强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把法治的刚性要求内化为政治信念和道德修养,外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努力使思想观念更新与全局要求合拍、与时代发展同频、与改革强军共振。

注重依靠法治体系保障改革

改革任务异常艰巨,要确保改革在正确轨道上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推进,必须坚持立法同改革相衔接,抓紧做好法规制度立、改、废、释工作,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注重依靠法治破解改革难题。要加强对改革重大问题的研究,坚持重大改革依法决策,超前谋划、主动设计。针对新体制给部队建设管理、作战训练、工作指导等方面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抓紧搞好各项具体改革事项的法律法规配套保障工作,加快建设适应新体制的法治体系。同时突出重点领域的相关立法,确保新体制依法顺利运行,各项工作不挂空挡。

加强政治工作法规制度建设。政治工作法律法规的健全是部队开展政治工作的重要基础,在改革的历史关口,必须强化生命线作用,把政治工作的优势和威力充分发挥出来。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根本指导,以习主席关于军队政治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行动指南,突出抓好以政治工作条例为龙头的政治工作法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性、稳定性、强制性等功能,改革军队政治工作的内容和方法,提高新时期军队政治工作的水平和效益。

探索符合法治要求的领导指挥运行机制。推进领导掌握部队和高效指挥部队有机统一,是现代军队建设规律的客观要求。要通过一系列体制设计和制度安排,把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进一步固化下来并加以完善,强化军委集中统一领导,更好使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集中于党中央、中央军委。立足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改革思路,探索军委机关履行参谋执行服务职能、战区履行指挥作战职能、军兵种履行部队建设管理职能的科学规律并形成配套的法规制度加以规范。

完善作战训练法规制度建设。改革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牢牢把握住能打胜仗这个强军之要。世界新军事革命的迅速发展要求我军必须建立科学规范的军事训练法规制度。树立信息主导观念,继续开展科技兴训,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军事训练规章制度;从提高实战能力目标出发,建立科学合理的军事训练考评机制;以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快完善现代作战法规体系,抓紧制定以新一代作战条令为主要内容的作战法规制度。

构建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抓住治权这个关键。要根据组建新的军委纪委、调整组建军委审计署和组建新的军委政法委等重大改革部署,搞好科学有效的制度设计,界定权力使用范围、约束权力使用手段、规范权力使用程序,以编密扎紧制度的笼子。按照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区分和配置权力,重点解决军队纪检、巡视、审计、司法监督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的问题,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加快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法规制度建设。习主席强调,“要着眼于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推进跨军地重大改革任务,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加快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必须以法治为保证。这就要求在法律层面上,对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加以要求,对实现富国与强军统一加以规范。同时,科学分析我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人才培养、社会化保障、国防动员、信息化资源建设与安全保障等军民融合的具体内容、现实需求和特点规律,切实从法律法规上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注重运用法治方式达成改革

“凡兵,制必先定;制先定则士不乱,士不乱则刑乃明。”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古今中外军队建设的铁律。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重大历史关头,必须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基本原则,通过法定程序和方式,将改革的各项实施方案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并以法的强制力保证改革决策的贯彻力执行力。

确保安全稳定。改革期往往也是各种问题多发易发期。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过程中,要保持高度警觉、关口前移,“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划好纪律规矩的红线,最大限度防范和规避改革风险。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改革与备战、稳定、发展的关系,突出改革主线,统筹其他各项工作。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严格按规范和程序搞好训练、战备、日常工作,保持政治思想稳定、军事组织严密、后勤保障有序、装备管理井然,军令政令畅通无阻。坚持改革特殊时期特殊管理,严格落实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思想不散、工作不松、标准不降、秩序不乱,把改革期变成工作稳定期、建设推进期、战斗力提升期,始终保持部队的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

严肃改革纪律。面对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大考,要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筑牢改革的防护堤。要坚决维护改革决策部署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决反对政治上组织上行动上的自由主义,以铁的纪律维护改革顺利进行、确保部队经受考验。习主席严肃指出,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明知故犯、顶风作案的问题仍然存在。必须加深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复杂性的认识,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深化改革与正风肃纪内在一致性的认识,坚持利剑高悬,打好持久战。要持续做好全军政工会“下篇文章”,敬终如始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顿后续工作,敢于触及深层矛盾、敏感问题,强力推进问题纠治。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军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群众纪律;严格按照法规制度组织实施人员调整分流、物资装备处理、经费使用管理、房地产处置等各项工作。

严格责任追究。深化改革过程中,大事汇集,难事叠加,对军队各级的领导力、组织力、执行力都是一场严峻的考验。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要建立执行、评估、监督各环节职责清晰、协调衔接的工作机制,教育引导官兵始终做到闻令而动、听令而行、令行禁止。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加强改革期间执纪执法监督,严格追责问责,切实把改革中的正风肃纪工作抓到位。完善改革督察机制,对落实任务不力、干扰阻碍改革以及在改革中顶风违法违纪者严肃处理,坚持以法的强制力保障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执笔:赵秀敏、李荣阁)

(《解放军报》2016年01月06日 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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