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严格防范网络失泄密已成为世界各国军队关注的重点。我军提出的《严密防范网络泄密“十条禁令”》同样体现了军委、总部治理网络失泄密问题的坚强决心。近年来,全军官兵依法上网、科学用网意识显著提升,违规用网、失泄密现象呈现明显下降趋势。然而,笔者在基层调查发现,有些单位在落实“十条禁令”中还存在一些偏差——
一是抓“十条禁令”落实层层加码。部分单位对“十条禁令”不断细化,把不该归入网络泄密范畴的内容也强行归入进去,出台了名目繁多的配套细则、规定,导致在抓落实过程中偏离了主题。二是对“十条禁令”理解出现偏差,导致抓落实方法失当。疏堵相交,放管结合,是防范网络泄密比较合理的手段。然而,落实“十条禁令”出现了越管越“宽”的现象,使“十条禁令”变成了“N条禁令”。例如,有的单位出台了“禁止使用电子设备规定”。官兵们质疑,电子设备只要不触网、不涉密,跟“十条禁令”有何相干?对于不涉军、不涉密,又不能发射信号,却能丰富大家业余生活的电子设备,不应“一刀切”禁止使用。落实“十条禁令”,不能成为机关抓建网用网工作简单化甚至偷懒的借口。
毫无疑问,制定“十条禁令”就是为了规范部队官兵上网,促进安全合理用网,我们抓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应该回到本源。许多部队开设了军营互联网网吧,一些疏堵结合的做法非常值得称道。管理者在实践中引导官兵怎样用网,面对面地演示失泄密种种案例,狠抓并彻底杜绝官兵私自上网、违规将涉密载体接入联网设备,“十条禁令”自然而然地进入官兵脑海,生根发芽。
当然,真正抓好“十条禁令”的落实既需要智慧和精力,也要有创新抓落实的劲头。例如有些官兵提出,社会上手机、数码相机的使用日益普遍,军营能不能对使用时间、地点、范围和功能进行明确细致的规定和有效管控?对微信、支付宝等,可不可以在非涉密岗位或者文职人员群体中逐步放开使用,在放管结合中不断总结和完善管理经验?这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认真研究。
总之,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必将更加广泛地融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不断创新和完善网络管理手段和方法,既是对各级领导综合管理能力的严峻考验,也是保证官兵安全用网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