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某些人在网上不吝以各种难登大雅之堂的伎俩,大肆解构雷锋精神,对雷锋事迹进行无端质疑,其理由抑或捕风捉影,抑或荒诞推理,更甚者故意歪曲史料,弄得啼笑皆非。
毫无疑问,“作为道德楷模的‘雷锋’,已经不只是系于雷锋一个人了,雷锋精神也早已超越雷锋个人的思想标记,成为人民所认同和实践的美德,成为激励人们不懈奋斗的精神动力,成为一个生命符号和一种精神谱系。”当下,雷锋已不再仅仅以个体的形象存在于社会,雷锋和雷锋精神都是一种符号——道德形象的时代符号。罗兰·巴特指出:“只要存在一个社会,那么每种用途都变成自身的符号。”雷锋精神所以能够成为时代的道德符号,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需要。每一个民族都需要这样的道德形象符号,一个没有伟人、没有楷模的民族是悲哀的民族,一个英雄主义被放逐的时代是落后的时代。同时,一个道德的时代符号,更需要我们去呵护、传承和弘扬,而不是去消解、置疑,甚至玷污。我们必须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实现雷锋精神作为新中国道德标志的重要价值。
雷锋精神凝结着中华民族的优秀品德,闪烁着社会主义道德的耀眼光辉,具有引领人们崇德尚义、向上向善的强大力量。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有助于进一步激发人们心中蕴藏的道德热情,焕发人们参与道德建设的积极性,引导人们牢固树立和扎实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雷锋精神所包含的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和助人为乐的高尚情操等,也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雷锋精神作为新中国建国时期的精神产品,并未因时代的变迁和形势的变化而有所退化,反倒呈现出极强的生命力。五十年来,雷锋精神不但没有过时、没有褪色,而且越来越焕发出引领时代风气之先的独特魅力,成为全党全社会共有的宝贵精神财富。这是因为雷锋精神既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更与时代进步潮流相契合、与党的先进本色相融汇,始终反映着社会主义精神价值指向,闪耀着时代的光芒。2012年3月,李长春在全国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引导人们深入学习雷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在生活中热心助人、尊老爱幼、诚实守信、见义勇为,用实际行动促进良好人际关系的形成和良好社会风气的发展。”
雷锋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脉相承,闪烁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夺目光芒,具有引领文明风尚的长久魅力。刘云山在第九届中国公民道德论坛上的讲话中指出:“雷锋精神以人民至上为价值取向,把关爱他人、助人为乐当作最大幸福,始终具有感动人心、温暖社会的道德温度。雷锋精神以艰苦奋斗为人生品格,崇尚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追求健康情趣,彰显优良传统,始终具有引领文明风尚的长久魅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我们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必须以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修养和道德素质为基础。雷锋是社会主义道德楷模、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榜样。他以对党的无尚忠诚、对祖国的无比热爱、对人民的无限深情、对人民事业的无私奉献,谱写了光彩夺目的人生诗篇;他敬仰科学、勤于劳动、乐于助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树立了历久弥新的思想道德标杆。雷锋和以他命名的雷锋精神,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教材。
由此,奉劝那些仍在无端质疑的网友:不要刻意去诽谤一个在中国大地屹立了51年的光辉形象,一个代表中国绝大多数人心声的道德楷模,尊重新中国道德形象的时代标志。
(作者系:南京政治学院政治机关工作系军队政治机关业务教研室主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