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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项禁令让制度的“笼子”更紧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魏联军 李贵富责任编辑:刘航2014-01-17 07:53

(原题:把“笼子”扎得更紧些)

岁末年初之际,中央又打出一套厉行节约和整饬作风的政策“组合拳”: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布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同时,四总部印发了《关于军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措施》,这一系列新风新政,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和热议。

管住“吃”、管好“住”、管控“行”、管制“游”,去年12月初公布的新版《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共提出38项禁令,包括11项“禁止”事项和27项“不得”要求,其中15条属于全新内容,7条进行了大幅修改,可谓严字当头。规矩越具体,越好破除那些陈年积弊。

反对奢侈浪费,提倡勤俭从政,是我们党薪火相承的传家宝。延安时期,我党除“俭以育廉”外,还十分重视“法以护廉”,林伯渠、谢觉哉亲自主持制定惩治贪污腐化、奢侈浪费的规定条例,营造出“只见公仆不见官”的清廉政风。按照有关规定,陕甘宁边区“政府办公费实行最节俭原则,区政府办公费每月三至四元,乡政府经费,每月由边区政府津贴六元,办公费在内;乡长不另支伙食、鞋袜费;县政府雇用杂务三人,区政府杂务员一人,乡政府不设杂务员;县政府得养马一匹,原来无马者,不得增加。”可谓事无巨细,皆有约束。这样的规定执行起来,才不容易走样、打折扣。

近年来,“餐桌上的浪费”“车轮下的腐败”,已成为影响党和政府威信、党员干部形象的“毒瘤”,深受社会诟病。值得深思的是,我国各地有关遏制“三公消费”的规章制度和红头文件林林总总,为何这么多规定管不住一张嘴、一辆车?究其根本,原因很多,其中之一还是制度的“笼子”编得不结实、不周密,往往满足于原则性号召和一般性要求,提起来千斤重,放下来四两轻。如果制度的“笼子”太疏太松,就好比牛栏关猫,纯粹成了摆设,没有实际意义了。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我们党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从“八项规定”到禁送土特产、禁用公款购买贺卡,再到日前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新修订公务接待管理条例。这些规定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从细节入手,可操作性强。把“笼子”扎严实,这是作风建设的治本之策。“笼子”只有编得密不透风,并且每根每条都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才能使人不能、更不敢搞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