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明确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报告纪律,提出今年起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这一举措进一步让人们看到中央反腐倡廉的决心和态度,也将在领导干部的头上高悬一把制度的利剑,杜绝他们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可能存在的侥幸心理。
一年多来,一系列新举措将领导干部的权力逐渐关进制度的笼子。这次印发的通知,无疑是夯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建设性举措。尽管是抽查核实,但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有被抽到的可能,这就让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工作上,不敢和不再抱有侥幸心理,切实做到如实申报财产,报告个人事项。
但通知虽然印发了,要真正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也绝非一件容易之事。首先,要让领导干部从思想上敲响警钟,真正认识到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侥幸心理要不得;其次,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固然令人鼓舞,但很多与之相关的规定也必须抓紧出台,比如要在抽查内容界定、抽查结果公示等方面不断推出新举措,这样才能真正让抽查落到实处,起到震慑作用;再次,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真正像通知所说,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此次印发的通知,可以说是反腐倡廉的实质性探索,是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的积极举措。但只有进一步健全相应制度,真“抽”真“查”动真格,才能真正在公众中建立起对这项制度的信心,对领导干部形成威慑。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