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优先”是法,不是特权
■王根成
从“军人优先”到“军人依法优先”,这次亮相机场、车站的优先窗口,比以往多了“依法”二字。
这里“长弓”再次重重敲一下黑板,提醒一下“军人优先”是法,不是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条例规定:军人优先。这是国家赋予军人的一项合法权益。
尽管我们相信绝大多数人支持拥护“军人优先”,可是总有个别人拿这些优待政策不当回事,有的对军人优待指手画脚、说三道四。有人还起哄:“军人不该有特权。”
“军队不生产谷物,但生产国家安全。”军人是当今和平盛世背后的坚强盾牌。海拔三四千米的高原,零下二三十度的边关;常年守着孤岛,24小时训练放哨;干部值班有家不能回,战士站岗有觉不能睡;四川汶川地震、天津滨海新区爆炸等自然灾害、灾难面前,哪里最危险,军人就冲向哪里,他们平时奉献最多、战时牺牲最大,于情于理,军人应当受到优先尊重。军人优先一步,不是“素质差”“搞特权”,而只是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
军人优先有其客观原因。一般情况下军人不得外出,凡是军人请假必事出有因,哪怕外出看病也有时间限制。军人不论是买票还是办理手续,不像地方人员有充裕的时间等待。
不能等到战争与灾害来临才想起军人。我们应当大张旗鼓地喊出“军人优先”的口号,认同军人、崇尚军人。因为,此刻他们的荣誉感,就是未来我们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