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文调整天然气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作者:董碧娟责任编辑:岳修宇
2018-11-24 18:52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今天联合发布通知,调整天然气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通知明确,自2018年7月1日起,将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28.06元/GJ,将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0.99元/立方米。2018年4-6月期间,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适用27.35元/GJ,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适用0.97元/立方米。三部门明确,通知印发前已办理退库手续的,准予按通知规定调整。

轻触这里,加载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