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来源:新华社作者:罗宇凡 王新民 梁军责任编辑:张硕
2016-08-11 18:07

建制度 立规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做到透明公开长效常态

2015年8月17日,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连环乡麻坎组的一位村民尝试着拨打了“12345”州委书记、州长与群众直通交流的热线。

这位村民为了脱贫希望承包土地种植果树,结果在找村干部办理一个正常的承包手续时,被村干部索要3000元的“提成”。

“村干部这样要钱,合法吗?”

村民的诉求很快得到回复,村干部不仅没有拿到提成,反而受到了党纪的处理。黔西南州建立的“民意调查中心”给查处扶贫领域腐败提供了一条便捷的信息搜集渠道。

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不仅要靠声势浩大、雷霆万钧的各类专项行动,更需要着眼长久,形成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制度化体系。

在中央纪委的统一部署下,各级党委、纪委因地制宜作出了许多有益的尝试。

——不断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纪检工作力量,发现问题和线索。

2014年以来,贵州省纪委全面整合县级纪工委监察分局和乡、镇、街道纪委力量,以乡、镇、街道为单元设立1489个民生监督组,加强对民生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执纪,主动发现问题、查处案件。截至今年3月,全省民生监督组从专项监察中发现问题39051个,占总问题总数的54.25%。

——不断提高信息透明度,通过各种方式增加扶贫资金发放、扶贫政策落实的透明度,让百姓更好地监督和了解。

2014年6月,广西玉林市建成了民生资金监管服务平台,将全市民生资金项目、发到个人的民生资金补助和领取补助的个人信息全部录入服务监管平台,在平台实时监控,收集问题,组织开展查访核验活动。

……

7月,随着《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施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又增加了一个强大的制度武器。

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严格执行问责条例,不断强化责任追究,通过严肃问责,推动各级党委、纪委特别是县委、县纪委切实承担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党组织落实监管职责。

(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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