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亿养老金“整装待发”进入投资运营

来源:新华社作者:徐博责任编辑:刘航
2015-10-28 20:46

投资运营需合理进行资产配置

截至2014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18万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0.38万亿元,合计约3.5万亿元。但这些资金要有一部分用于当期的待遇支付或支付准备,不可能全部投资。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预计,扣除预留支付资金外,全国可以纳入投资运营范围的资金总计约两万亿元。“但也不是马上就能汇集起来,从地方逐级归集起来需要有个时间过程。”这位负责人说。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

“这个30%规定的是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股市的上限比例,重点仍是合理控制投资风险。”李忠强调,管理办法要求合理进行资产配置,明确只能在境内投资,同时严格控制投资产品的种类,主要是投资一些比较成熟的品种。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副院长白重恩指出,养老金市场化运营并不是去“炒股”,而是通过多元化的资产配置,抗击通胀保值增值,通过委托专业机构并辅以专业化监管来保障资金安全。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说,从企业年金十年投资情况看,配置股票类产品的比例从未达到政策允许的30%的上限,风险得到较好的控制。

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等专家提出,养老金运营可以和国家经济发展目标结合,投入保障房、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等具有长期稳定收益的领域。

多项措施保障基金安全

“养老基金是保障基金,不是理财基金,更不是风投基金,对结余资金进行一定的增值保值是必要的,但无论投资什么一定要坚持安全第一。”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说。

李忠表示,养老保险基金是群众的养命钱,在拟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时,最主要的考虑就是保证基金的绝对安全,不能让老百姓的养命钱出现重大风险。

为了保障基金安全,管理办法明确,投资机构和受托机构分别按管理费的20%和年度投资收益的1%来建立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养老基金投资发生的亏损。

此外,管理办法特别注重加强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各地养老金委托投资的资金额度、划出和划回等事项,必须要向人社部、财政部报告。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也要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养老金投资运营的情况。

管理办法还提出,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养老基金资产或者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养老基金资产或者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除依法给予处罚外,由受托机构终止其养老基金托管或理财管理职责,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管理办法明确,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相关机构也将按照各自职责发挥监管作用,对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李忠说,“通过这样一系列措施,我们相信能够确保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在安全的轨道上运行。”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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