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创协商民主新辉煌--写在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之际

来源:新华社作者:吴晶晶 华春雨 姜潇责任编辑:黄杨海
2014-09-18 21:34

65年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不断健全,协商民主实践充满生机活力

2014年9月11日下午,全国政协第18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在全国政协礼堂举行。政协领导同志、有关部委负责人和十多位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围桌而坐,就民族地区城镇化进程中的就业问题坦诚交换意见、共商应对之策。

双周协商座谈会,这项在继承传统基础上推进协商民主的创新之举,在过去一年中酝酿启动、成熟运转,已成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沟通思想、建言献策、协调关系、凝心聚力的有效平台。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从成立之日起就是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经过65年探索发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实践不断拓展,充满了生机活力--

上世纪80年代,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开始恢复大会发言制度,政协委员登上人民大会堂的讲台纵论国事;全国政协六届二次常委会议决定,将每年大会期间的提案审查委员会改为常设的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可以随时提出提案;十届全国政协以来,专题协商会成为开展协商活动的一项创新,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被列入协商议题。

2013年以来,新一届全国政协着力创新以专题为内容、以界别为纽带、以专委会为依托、以座谈为方法的协商形式,进一步拓宽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和平台,不断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今年8月25日,以“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为主题的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举行。这是2014年全国政协举行的第二次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而在过去每年只有一次。这次常委会首次以政治性议题为主题,出席会议的中央领导与政协常委互动交流,受到社会高度关注。

制定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加大协商密度,科学确定协商议题,有效规范协商程序,推进协商成果转化运用……一年多来,通过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人民政协协商议政的平台更加坚实,作用更加凸显。

同时,全国政协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建立主席办公会议制度,副主席联系界别、联系专委会制度以及多层次联系服务委员制度,活跃有序开展界别调研、界别座谈……

“今天的人民政协,已经把协商、监督、合作、参与融于一体,这正是人民政协这种协商民主的特色所在。”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李君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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