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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发布提示:网络不能销售白加黑新康泰克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牛晨斐2014-05-08 07:10

中新网5月7日电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食药监总局今日发布网络购药消费提示,提示强调,目前,网上药店可以销售非处方药(即指明OTC的药品),但是不能销售“白加黑”、“新康泰克”这类含麻黄碱类的复方制剂,处方药更属网上药店禁止销售的。

提示称,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成熟,中国互联网药品交易也在迅速发展。但是网络在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同时,也给虚假医药信息和假劣药品提供了很大的隐匿空间。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散布虚假药品信息,违法销售假劣药品,扰乱药品市场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提示指出,目前,经药监部门批准在网上合法销售药品的药品零售企业有184家。详细名单可以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www.cfda.gov.cn)的“数据查询”栏目中查询。

某些网站发布的药品广告宣称能治疗某种疑难杂症的秘方药、高科技新药、便宜进口药、神奇疗效药,或者使用“药到病除”、“肯定能好”等绝对化语言,销售这些所谓“灵丹妙药”的网站很可能就是违法网站。还有些网站,大肆宣传所售药品的研发或生产单位,并冠以国际性、世界性的头衔,像这样的厂家、机构大都是空壳或皮包公司。在此,特别提醒消费者,在网上看到这样的宣传一定要有所警惕,主动核实售药网站资质和药品批准文号,避免上当受骗。

中国网上售药必须要具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凡是向个人消费者零售药品的,首先应当是实体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符合自建网站审批管理规定。取得在网上售药资质的企业,都应该在自己网站的醒目位置上标注资格证书编号,供消费者查询核实。

目前,网上药店可以销售非处方药(即指明OTC的药品),但是不能销售“白加黑”、“新康泰克”这类含麻黄碱类的复方制剂,处方药更属网上药店禁止销售的。销售其他不是药品的保健食品等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严禁夸大宣传。

网上销售最终要由人送货上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送货人应当是药店自己的配送队伍。药店员工送货上门,还可以进行面对面的药学服务。药品是特殊商品,储存运输都有专门要求,目前普通快递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条件还达不到药品配送质量要求,快递药品在途风险难以管控,出现药品质量问题难以界定责任。

公众在网上购药时如果买到假劣药品或遇到非法售药网站,可以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中心12331举报,也可以拨打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的举报电话 12377。此外,还可以登录上述举报中心网站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