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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修正到修订:让环保法长出“牙齿”来

来源:《中国人大》杂志社作者:李小健责任编辑:马冉2014-02-10 16:38

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人员在分组审议时呼吁,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要有硬措施,要本着“能具体就具体、能明确就明确”的原则,制定一部世界上最严格的环保法,不下这样的决心,治不了本。有的常委会委员甚至放出这样的狠话:“要制定一部高质量的、有威慑力的、‘长牙齿’的环保法。”

雾霾频频来袭、水污染日益严重、“毒地”越来越多...... 当身边环境变得愈来愈糟糕,甚至深度嵌入人们生活时,大家的环保意识也逐渐被唤醒。

到底怎样才能保护好环境,找回往昔的碧水蓝天?尽管经常为环境恶化心忧,但大家也没忘了呼吁和建议全社会共同应对。在此背景之下,修改环保法被寄予了厚望。

2013 年6 月和10 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第五次会议分别对环保法修改草案进行认真审议,为环保法修改工作启动以来的第二次、第三次审议。

值得一提的是,环保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都通过网络公开征求意见,这在以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审议法律案中并不多见。环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日趋严峻的环境危机和国人不断提升的环境意识使得环保法的修改在全社会获得广泛的参与。

在审议过程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尊重和考虑了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并依此对环保法修改草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调整。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三审过后,社会各方面对环保法修改草案给予了不错的评价:相比以前“进步较大”,“越改越好”。

从修正到修订,草案越来越“硬气”

作为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环保法于1979 年试行,1989 年正式颁行,几乎与改革开放一路相伴走到今天。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等各个方面事业都取得了巨大进步。遗憾的是,因让位于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因此付出了高额代价。

“现在很多环境问题是多年粗放发展的欠债,是多年的高排放、高污染积累到一定程度的集中释放。”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祖善在审议环保法修改草案时表示,环境质量和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

为人民群众意见最多、最大的问题之一。面对环境形势日趋严峻,现行环保法的许多内容已无法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修法,势在必行。

在初审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13 年5 月30 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环保法修正案草案进行逐条审议。随后,环保法修正案草案又经过了多轮讨论、修改,于2013 年6 月26 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继续审议。

二审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当前严峻的环境污染现状深表担忧,同时表示,扭转环境污染形势,必须从立法层面和制度保障方面为环境改善和治理提供有力的支持。

由于环保法施行时间较长,许多内容已经跟不上社会发展大势,因而二审时各方面都要求对其进行“大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尹中卿表示,按照立法法规定和立法技术惯例,修正案一般是比较小范围的修改,不涉及章的变动,也不涉及过多条款增减和顺序变动。现在环保法的修改已经很大,不是小修小补,而是大修。因此,从立法技术上,尹中卿更倾向于采取法律修订案的方式。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多次受邀参与环保法修改研讨会,缘于她多年提出议案要求修改环保法。在她看来,环保法实施这么多年来,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受到社会广泛质疑,大家认为它没有力度,缺乏执行力,所以,这部法律要承载最严格的制度保障的任务,就必须进行全面修订。

由于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社会各方面普遍要求对环保法进行“大修”,到三审时,环保法修改幅度作了调整:由之前的“修正案草案”变为“修订草案”。这就意味着大家的意见促成了环保法修改从“小修小补”向“开刀动大手术”转变。显然,这样的一个转变,是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结合的完美体现,也为高质量环保法的出台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