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解放军仪仗队和军乐团开始升国旗

来源:中国军网微信公众号作者:徐平责任编辑:岳修宇
2017-12-30 22:02

成立“天安门国旗护卫队”

1990年10月1日,新中国第一部《国旗法》施行,要求升国旗时必须奏国歌,让升旗仪式更加庄严隆重。原来的国旗杆周围都是封闭的,升降国旗时,战士们需要跳进跳出,既不方便又不雅观。经有关部门批准,国旗基座于1991年2月23日开始改建。改建后,国旗杆升高至30米,国旗也改为长5米、宽3.3米的特号旗。

与此同时,在“天安门国旗班”的基础上,正式成立“天安门国旗护卫队”,对升旗仪式进行了第二次改革,即在原3人的基础上,增加了一名带队警官和32人的护旗方队。每逢重大节日和每月逢“1”(即每月1日、11日、21日)时,还有62名军乐队员现场演奏国歌,再加上2名升旗手,总共100人,使升旗的仪式更加庄严隆重。并从当年5月1日起实行新的升旗仪式。

1991年5月1日清晨,伴随《歌唱祖国》那激动人心的旋律,36名身着礼宾服的国旗护卫队队员精神抖擞地护卫着国旗走出天安门城楼,正步迈过长安街。在他们身后,是飒爽英姿的武警军乐队,62名军乐队官兵在行进中演奏《歌唱祖国》。这时,整个广场一片欢腾,掌声经久不息。新的升旗仪式在天安门广场亮相后,很快成为首都的特殊一景。从这时候开始,凡来北京的人,绝大多数都把升旗仪式作为一个必不可少的内容。

1993年10月1日,天安门国旗护卫队更新服装和装备。帽子更换为校官大檐帽,统一着马靴;带队警察佩带指挥刀;32名护卫队员统一更换亮闪闪的镀铬礼宾枪。

国旗护卫队着新式礼宾服,佩新式礼宾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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