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3月9日电(记者苏万明)正在北京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就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作出决定。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首任司长梁爱诗9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全国人大决定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措施,而且具有充分的法理依据,完全符合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相关规定,有利于消除社会乱象,恢复香港繁荣稳定。
梁爱诗表示,2019年发生的“修例风波”让她非常震惊、愤怒、痛心、忧心。“一国两制”始终得到中央支持,多年来总体落实良好。但是,近年来出现了问题,必须用新办法化解。随着去年香港国安法出台,香港社会目前恢复了平静;中央依法取消4名特区立法会议员资格,也最终让立法会恢复了正常运作。但如果新冠肺炎疫情平稳,反中乱港分子再次挑起混乱,“香港人承受不了再一次的乱局”。
梁爱诗指出,目前国际环境越来越复杂,部分国家把香港作为“棋子”,打击、制裁香港和内地,干扰香港的司法独立。为了杜绝伤害国家和香港特区的人占据特区公职,避免特区管治权落入反中乱港分子手里,防止国外反华势力和本地反中乱港分子勾结、危及国家安全、伤害香港市民,必须完善特区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
梁爱诗说,全国人大决定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有充分的法理基础。宪法第三十一条、六十二条以及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条、六十八条等,对此都有非常清晰的规定。她说,中央有权根据香港的现实情况,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渐发展一套符合香港的民主制度,包括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当全国人大认为有必要处理香港的选举制度问题时,有权作出决定。
“‘爱国者治港’不只是一个口号,要有法律保障落实。”梁爱诗认为,选举制度完善之后,香港会迎来更光明的前景。同时,制度完善之后,将有利于更多具有爱国情怀又有治理才能的人进入特区治理架构,大家可以集中精力按照有利于国家和香港特区的原则开展治理工作,而不是浪费时间在无谓的纠纷上。这无疑符合香港的整体和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