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精神 深入人心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019年12月3日,江苏淮安,法官走进校园给小学生讲宪法知识。
12月1日,由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举办的全国“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在北京、上海同时启动。对于今年“宪法宣传周”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题,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上海虹桥街道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上海虹桥街道形成的意见建议可以直达全国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以来,上海虹桥街道提出了一批公共协商议题,成功推进了多个社区服务项目。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连接立法机关与基层群众的连心桥,在建设法治城区和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在宪法的引领与保障下,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信心、更有能力完成新时代的历史使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监制 | 王姗姗 张鸥
主编 | 陈剑祥 汪洁
编辑 | 宁黎黎
美编 | 王少华 于江 张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