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伯儒:永恒的雷锋精神

来源:国防部网作者:徐生责任编辑:于雅倩
2019-09-12 18:35
2007年1月6日,朱伯儒爷爷和青年官兵及小朋友们在一起。(沈玲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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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伯儒,男,生于1938年11月,广东高州镇江镇人。

1955年3月入伍,196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战士、航校学员、飞行员、参谋、管理员、股长、油库副主任、原武汉军区空军后勤部副部长、成都军区空军政治部副主任、广州军区空军副政委。1983年7月,中央军委授予他“学习雷锋的光荣标兵”荣誉称号;1988年9月,被授予空军少将军衔。

他长期坚持向雷锋学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他兢兢业业地做好每件工作,像一个安在哪里就哪里闪闪发光的螺丝钉;他用极大的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像一团燃烧自己温暖别人的炭火;他在端正党风上坚持从自己做起,努力做一棵敢于抵制歪风的挺拔大树。

他先后义务赡养、服侍过两位没有生活依靠的老人,解救过5名遇到危难的群众,资助过40余名生活困难的群众和战士家属。从1970年秋至1977年5月,他把豫西山区一名五保户老人当做自己的亲人,一直照顾到他病逝。1975年10月在河南南阳遇到一位老人病倒,他把老人送进医院,并给老人献血300毫升,一直守护了3天,代付了医药费、住院费,还把老人护送回家。1976年夏末,他在武汉某工地担任民工队长,得知民工队一名司机家受水灾,生活困难,他在自己家里经济拮据的情况下,向亲戚借了20元钱和80斤粮票救济这名司机。1977年3月,一位民工患肺结核病,他卖掉自己的手表,取出仅有的500元存款,亲自送这位民工去六百里外的医院治病。1978年4月,他奋不顾身跳入湖中抢救一名思想彷徨的落水青年,帮助这名青年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1982年1月,他把一名偷自己钱包的青年带回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其改邪归正。他为乡亲修桥、修路,扶贫事迹感人。

走上领导岗位后,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实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并在《求是》等杂志上发表了20多篇论文,受到中宣部、共青团中央等单位的肯定和表彰。他先后荣立一等功1次,三等功3次,嘉奖20余次,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共产党员。1983年,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陈云、彭真、邓颖超、徐向前、聂荣臻、杨尚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分别题词予以赞扬,号召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向他学习。

1983年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87年7月和2007年8月两次出席中国人民解放军英雄模范代表会议。

(广州军区空军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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