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时刻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清理门户“零容忍”
“身为省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全无,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将监督执纪权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商人老板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
2018年12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吉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邱大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的消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随着各级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监督范围扩大、监督权限丰富,纪检监察干部经受的考验也更加严峻,“谁来监督纪委监委”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对腐败没有天然免疫力。一年来,各级纪委监委以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的坚定决心,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清理门户,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一串串名单,见证清理“害群之马”的坚定决心:辽宁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杨锡怀,陕西省纪委原预防腐败室主任胡传祥,重庆市纪委原驻市环保局纪检组组长陶志刚,广东省清远市纪委原书记、市监委原主任邓梁波,山西省晋煤集团原纪委书记王良彦……
来自纪检监察机关的“内鬼”被陆续揪出,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绝不“护犊子”的坚定决心和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零容忍”的坚强意志,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拧紧思想“总开关”
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维护党纪国法、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必须拧紧思想“总开关”,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坚持革命理想高于天,把理想信念力量转化为矢志不渝的不懈奋斗。
一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切实加强政治监督,以实际行动督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持续跟进学、融会贯通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办委机关干部和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轮训班等180余个培训班次,培训各级纪检监察干部3.7万人次,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转化为纪检监察干部的家国情怀、履职能力、工作作风。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坚持政治培训与业务培训相结合,以新修改的党章、宪法、党纪处分条例及新出台的监察法为重点,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教育,着力培养既懂纪又懂法、守纪律讲规矩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增强纪法双施、纪法双守的能力和水平。
行使权力要慎之又慎,自我约束要严之又严。有的地方纪委监委还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网上监督举报平台,有针对性地召开人大、政协、党外人士座谈会,主动接受监督,让纪检监察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
立柱架梁谋长远
有权必受监督,用权不可任性,关键是立规明矩、建章立制。一年来,一系列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夯基垒台、立柱架梁,为打造一支纪检监察铁军奠定了坚实基础。
——明确工作规则。党中央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高度重视,督促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自我约束,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监督审查分设。将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通过权力分解和内部制衡,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权限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防止权力过于集中。
——扎紧制度之笼。建立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规定回避制度、离岗离职从业限制制度、案件处置重大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等。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国家监委首批选聘50名特约监察员,加强对监察机关的监督。
干的是打铁的活,必须有铁打的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鲜明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在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巡视监督及急难险重任务中发现干部,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爱护。20多个省区市纪委监委、10余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还先后研究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和“负面清单”,提出需要努力的“高标准”,划出不能触碰的“底线”,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