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合力建设美丽中国
——访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负责人
■解放军报记者 孙兴维 郭 晨 通讯员 肖俊宏
记者:请介绍一下军队参与地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
负责人:近年来,全军各部队认真贯彻习主席有关指示要求,积极参加国家和地方生态文明建设,抓好部队节能降耗、资源节约工作。各部队在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保证军事环境安全、保护官兵身心健康、提升部队战斗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狠抓官兵生态文明理念和环保意识提升,狠抓军事区域生态环境安全监督管理,狠抓军事污染治理和生态工程建设。特别是营区建设,在突出军事功能的同时推进绿色军营、生态营区建设,加大植树造林、环境修复力度,实现军事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军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哪些主要成绩?
负责人:一是环境污染治理效果明显。先后完成驻环渤海等重点地区军队单位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任务,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通过军队整体建设项目带动和专项污染治理,完成400多个营区环境整治任务。研究制定军队生活、医疗污水处理运行管理标准,近700座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了运行管理标准化。
二是生态工程建设成效显著。完成军事区域三荒造林、京津风沙源治理、海防林建设和植被恢复等建设任务100余万亩,建成百余个千亩以上林木资源的防火基础设施;支持地方三北防护林、长江两岸等大型生态造林工程,共造林绿化20多万亩;新创建生态营区64个,绿色营区290个,为部队战备训练提供了必要的生态保障。
三是环境安全监管日趋完善。先后制定颁布5个法规性文件,基本形成了由环保、绿化、环评、放射性污染防治等4个《条例》组成的军事环境法规体系;抽组建立核与辐射环境监测中心,对军队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开展调查;组织全军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多次军队环境应急监测演习演练活动,对700多项军事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法检查。
记者: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我军优良传统,近年来做了哪些工作?
负责人:2012年以来,全军共出动兵力160余万人次、动用机械车辆7.2万余台次,种植乔灌木1200余万株,种草和恢复植被720余万平方米,造林绿化面积达20余万亩。驻三北地区部队,积极参加“三北”防护林建设,连续7年在内蒙古商都、集宁等生态脆弱区域,大规模、成建制出动官兵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军地携手共植树绿化7.2万余亩。驻京部队积极参与首都地区平原造林、重点生态环境建设和污染防治等大型环境治理活动,植树造林3万多亩、240余万株。2017年各部队共植树绿化3万余亩。
记者:全军部队在贯彻国家生态环境专项治理任务中有哪些举措?
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专项治理重大部署,安排专项补助经费,军委后勤保障部下发军队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具体实施任务。以军委后勤保障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环境保护部名义联合印发《关于军队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意见》,部署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范围、制度要求和保障措施,重点在驻城区部队率先开展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记者:驻京部队在助力首都蓝天工程建设中做了哪些工作?
负责人:从2017年3月开始,军委后勤保障部认真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会议精神,下达驻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部队“清煤降氮”改造任务,要求驻北京、天津、石家庄等7个城市行政区域内部队营区,基本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城市建成区及县城全面淘汰燃煤锅炉;驻北京、天津、保定等城市行政区域内部队营区,基本淘汰散煤。日前,驻京部队810台降氮改造锅炉已全部通过北京市环保部门验收,排放全部达到或优于规定的排放标准。此外,驻京部队还在垃圾集中处理、汽车尾气治理、水污染治理、造林绿化、林草保护和土壤修复等方面努力走在全军前列。
记者:下一步推进我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哪些具体举措?
负责人:贯彻“营房要有营房的样子”决策部署,按照“去除营区非军事化功能”的指示精神,找准生态建设助力战斗力提升的契合点,努力实现军事效益最大化。全面宣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组织专家赴有代表性的部队营区、大型设施、训练场地等不同类型单位开展专题调研,重点摸清部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状、基本底数、矛盾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找准军队生态环境保护的主攻方向,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办法。
制定军队生态环境保护三年规划,主要明确2020年前军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部署抓好驻京部队污水治理、锅炉“清煤降氮”、典型区域土壤污染治理、军队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新老营区建设改造环保绿化设施建设等工作。
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军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战备训练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具体来讲,一是要抓好驻京部队水污染治理,二是指导军队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三是整合修订新的军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四是联合实施重点区域环境监测,五是逐步推开环保设施社会化管理,为练兵备战提供优质的生态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