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英烈,我们有法律之剑更有无限崇敬
今天,两则执法部门处理个别网民侮辱英烈的新闻再次引发我们的关注。
谢勇烈士(资料图)
5月12日下午,淮安市某小区一幢高层住宅发生火灾,消防战士谢勇在救援被困群众过程中从火场坠落,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社会各界群众对英雄离世悲痛万分,纷纷表示哀悼。而网民曾某却在聊天群中公然发表侮辱、亵渎英雄的极端性言论,引起广大网民愤慨和谴责。接群众举报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收集相关证据,进行立案审查。5月21日,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曾某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董存瑞舍身炸碉堡(油画作品)
5月17日晚,网民蒋某在网上发布侮辱董存瑞、黄继光等英雄烈士的言论,并在帖子中挑衅称“我看看我发这个话会不会被抓”。银川市警方接网民举报后,迅速开展工作,将蒋某传唤到案,蒋某对其在网上发表违法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对自身错误言行表示悔过。目前,蒋某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这是两起侮辱英烈的典型案例,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不到一个月前,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英雄烈士保护法,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将依法惩处直至追究刑责。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曾有一段时间,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互联网这个虚拟空间上,以虚无主义的历史观质疑英雄,颠覆我们对英雄的认知;以扭曲恶毒的心态和无耻下作的手段抹黑英雄、攻击英雄、诋毁英雄。从前些年某凉茶企业在微博上把英烈牺牲的壮举作为戏谑促销的手段,到有人肆意质疑小学课文《狼牙山五壮士》中“多处细节失实”,再到某“大V”在网上大肆编造“雷锋奢侈生活”的谣言,这种可耻的行径分化的是社会共识,混淆的是美丑、是非、荣辱的界限,扰乱的是社会风气和价值取向。
时代的发展,让英雄的定义不断拓展、更加丰富。但无论何时,英烈作为一个民族文化的本体依托,作为一个国家屹立不倒的强劲底气,始终是时代的精神标高。英雄烈士的事迹、形象和精神,经过岁月的铭记与传承,已经被广大人民群众广泛认同,是中华民族共同记忆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民族伟大精神的内核之一,更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重要动力源泉。因此,缅怀英烈、崇敬英烈、学习英烈,才是每一个生活、奋斗在新时代的中国人对待历史、对待英雄的正确“打开方式”。
英雄烈士的牺牲奉献,换来了今天的美好生活。在神圣的法律面前,任何歪曲、丑化英雄烈士事迹的行为,都将被严肃追责。最重要的,英雄烈士的荣光和尊严,需要我们共同的捍卫和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