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把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作为构建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战略全局上作出部署。《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和深化跨军地改革等重大任务。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武装力量体系建设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要求。我们要深入领会、准确把握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认清武装力量体系建设在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奋力把武装力量体系建设提高到新水平,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建强武装力量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是党和人民信赖的坚强柱石和钢铁长城。当前,我国正处于由大向强发展的关键阶段,机遇十分难得,挑战也十分严峻。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对于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武装力量体系建设,是巩固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战略需要。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安全始终是治国安邦的根本。各种敌对势力从来没有停止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战略,从来没有停止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进行颠覆破坏活动,一直企图在我国策划“颜色革命”。坚决捍卫党的执政地位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武装力量的神圣使命。把武装力量体系搞过硬,使武装力量坚定站在党的旗帜下,坚决听从党的指挥,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确保社会主义红色江山永不变色就有了坚强后盾。
加强武装力量体系建设,是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战略需要。当前,国际战略形势和我国安全环境发生复杂深刻变化,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随着我国全面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特别是“一带一路”建设深入实施,海外安全保障需求持续增大。必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把武装力量建设成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钢铁拳头,确保一旦有事,能够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加强武装力量体系建设,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战略需要。参加维护社会秩序行动,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武装力量的重要任务。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各种经济社会热点问题相互叠加传导,带有阶段性特征的社会矛盾量大面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增多。“三股势力”正在加紧活动,暴力恐怖等风险上升。必须保持高度戒备状态,随时准备应对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可靠安全保障。
加强武装力量体系建设,是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要。长期以来,我国武装力量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觉服从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充分利用人才、装备、技术、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资源和优势,大力支援西部大开发等区域发展、地方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参加地方生态文明建设,勇于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扎实做好扶贫帮困、助学兴教、医疗扶持等工作,为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要继续积极支援地方经济建设和脱贫攻坚等工作,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关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