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40年改革足迹
1977年10月,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规定从1977年起,对高等学校招生制度进行改革,恢复统一考试制度。
1983年,教育部正式提出“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方法。规定在中央部门或国防科工委系统所属的某些院校,按一定比例实行面向农村或农场、牧场、矿区、油田等艰苦行业的定向招生。
1985年,教育部规定,可以从参加统一高考的考生中招收少数国家计划外的自费生。一向由国家“统包”的招生制度,变成了不收费的国家计划招生和收费的国家调节招生同时并存的“双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