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十二届全国人大5年间,军队人大代表细察兵心民意、情系国防民生,上高山、下海岛,走基层、踏边防,带着一个个时代课题深入调查研究。从深化军民融合到加强国防教育,从保障军人权益到推动海洋立法……他们怀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酝酿讨论每一份议案文本,努力提升建言水平和质量,提交了一批具有全局性、前瞻性的议案。请关注今日出版的《解放军报》的详细报道——
细察兵心民意 情系国防民生
——军队人大代表过去5年议案回眸
■解放军报记者 刘化迪
春风送暖,又到两会时。
回望十二届全国人大5年间,军队人大代表细察兵心民意、情系国防民生,上高山、下海岛,走基层、踏边防,带着一个个时代课题深入调查研究。从深化军民融合到加强国防教育,从保障军人权益到推动海洋立法……他们怀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酝酿讨论每一份议案文本,努力提升建言水平和质量,提交了一批具有全局性、前瞻性的议案。
聚焦国防军队建设
作为共和国军人,军队人大代表建言的重点是国防和军队建设。过去5年,军队人大代表提交的议案约半数是围绕国防和军队建设。
2015年两会期间,30余名军队人大代表递交了一份《关于制定“非战争军事行动法”的立法议案》,建议通过立法对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有关问题作出规定,对军队在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中的任务职责、权利义务、相关保障等予以明确。2016年两会期间,崔玉玲等43名代表再次就制定非战争军事行动法提出议案。据悉,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将崔玉玲等代表提出的议案交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审议。
过去5年,军队人大代表相继提出关于修改完善《军事设施保护法》相关条款的数份议案。议案提交后,全国人大组织专家研究论证议案内容,对相关意见建议进行审定。国务院、中央军委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具体修法意见,积极推动修法工作。《关于修改军事设施保护法的决定》已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军事设施保护法》自2014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5年两会期间,31名军队人大代表联名签署提出议案,建议制定武器装备采购法,明确政府、军队、地方供应商在武器装备采购供应中的地位作用和职责分工,对采购方式、采购程序、采购合同管理、采购监督、采购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具体规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将军队人大代表提交的关于武器装备采购的第285号议案交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审议,对于议案提出的建议,相关部门表示将在今后立法工作中展开研究,逐步完善。
“作为一名军人,通过建言献策为强军兴军事业凝聚力量始终是我们不懈的追求。”这是军队人大代表的共同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