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已第25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8次提高“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三红”生活补助标准。
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军人和革命功臣的尊崇。
优抚工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性质特殊,地位重要。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建设强大人民军队,巩固国防,解除军人后顾之忧,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优抚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专门强调:“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做好新时代优抚工作,必须准确把握优抚对象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为他们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和保障。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要深入理解和把握这一矛盾变化,根据优抚对象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待去制定政策、完善制度、提供服务。当前,大多数优抚对象已进入老年,养老服务、精神抚慰等需求更加迫切,物质保障与精神层面优待褒扬的双重诉求越来越高,优抚对象对提升优待力度和扩大覆盖面充满期望,需要精准把握优抚对象合理诉求和美好期待,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许多优抚对象从战火硝烟中走来,为党和国家流过血、负过伤,他们是国家的功臣,人民的英雄。优抚待遇是党和国家送给他们的政策“红包”、特殊“福利”,是大好事、暖心事。“红包”能否兑现,“福利”能否落实,不仅关系到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民族尊严、社会稳定、国防建设大局。我们一定要对优抚对象在政治上给予特殊关心、待遇上给予特殊照顾,切实把党和国家的温暖关怀落到实处,让他们活得有地位、有尊严,绝不能让他们“既流血又流泪”。
(新华社北京7月2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