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军委印发《军队实施党内监督的规定》《军队实行党的问责工作规定》,这是军队实施党内监督、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两个《规定》的印发施行,对进一步规范军队各级党委、纪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军队正风肃纪反腐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请关注今日《解放军报》的评论员文章——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
■解放军报评论员
严明的纪律、严格的监督和严厉的问责,历来是我们党的优势、军队的传统。日前,中央军委印发《军队实施党内监督的规定》《军队实行党的问责工作规定》,这是军队实施党内监督、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两个《规定》的印发施行,对进一步规范军队各级党委、纪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军队正风肃纪反腐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只有使问责严起来,才能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拧紧管党治党的责任螺丝。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着眼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基础性工程,实现监督主体、监督职责、监督措施的有机统一;高度重视用好问责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唤醒军队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担当意识,形成了一系列重要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极大地纯洁了党风政风、提振了军心士气,集聚起强军兴军的强大正能量。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将实践创新固化为制度。两个《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着眼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深入推进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继承创新,既从顶层设计上提出原则性要求,又结合实际拿出可行性措施,切实在加强军队党内监督、党的问责工作上立规明矩,立起刚性措施。
人民军队是执行党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是高度集中的战斗组织。强化党内监督,是党的意志得以贯彻执行的可靠保证,是提高军队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因素;让党内问责利剑高悬、发挥威力,有利于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有利于把军队党的建设搞得更加扎实有效。面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尖锐复杂的新形势,面对军队建设改革发展艰巨繁重的新任务,面对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军的新要求,只有进一步巩固管党治党成果,发挥党内监督和追责问责的制度优势,才能开创新时代军队党的建设新局面。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制度一经形成,就必须严格遵守。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执行两个《规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及时有效的监督贯彻到部队建设改革各领域,融入军事斗争准备全过程,让监督问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级纪委要敢于较真,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真正使铁规发力、禁令生威。领导干部要对照两个《规定》要求,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树立起忠诚干净担当的好样子,为党和人民用好权、履好职、尽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