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空军编成内担负工程建设和工程保障任务的兵种。实施空军战场准备和战时工程抢修的突击力量(见图)。主要任务是:实施对空军工程保障,战时修建野战机场,抢修被破坏的机场设施,平时新建和改(扩)建永备机场、防护工程、构筑阵地、修筑飞机掩蔽库和实施伪装,以及空军下达的其他工程保障任务。
1950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成立第一批机场修建大队。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空军进入全面发展建设时期,大量机场、阵地、营房和指挥设施需要修建。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在空军、军区空军直属工程处(营)、机场工程营和营建大队等基础上,组建空军修建总队,后改称空军工程兵总队(师级)或团,并在空军、军区空军和军区空军指挥所相应成立工程勘察设计机构,全面承担空军机场、洞库、阵地、指挥设施和营房的建设,保障了空军的全面建设和发展。70年代末,空军工程兵部队发展到10个总队、14个团。随着军队精简整编,空军工程兵部队逐步减少。1986年5月,空军工程兵部队整编为8个空防工程处(团级),分别归空军、军区空军建制。空军工程兵兵种不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