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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召回休假官兵不能太任性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王志浩责任编辑:康哲2015-04-28 02:07

近日听说这么一件事:某部干部小赵按规定休假回家探望生病的父亲,结果到家还不到5天,单位打来电话说是有重要任务,又把他召回部队,而且回单位后领导也没提过补休的事情。虽然家人对此表示理解支持,但小赵心里还是觉得有点不是滋味。笔者走访调查一些单位发现,探亲休假的官兵或多或少都存在提前召回的现象。

单位能否提前召回休假官兵?答案是肯定的。《内务条令》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国家发布动员令或者部队紧急战备需要召回时,请假、休假的人员应当立即归队。

但从条令中可以看出,召回休假官兵是有明确前提的。而现在不少官兵被召回的理由,多数与此前提无关。比如,有的单位迎接上级考核,担心病号和在外学习人员拉低参考率和整体成绩,就提前召回原本按比例休假的官兵;有的单位组织自认为比较重要的培训,就要求涉及对象提前返回,准时参加;有的单位有突击性临时性大项工作,就提前召回正在休假的小“能人”。

探亲休假时间有明文规定,召回前提也非常明确,但有的单位一个电话、领导一句话就把休假官兵召回,是否太过随意任性?笔者认为,虽然提前召回的理由均与相关单位的工作有关,但操作过程存在明显的“人治”现象,必须及时纠正。要知道,落实休假,就是落实法规。严格落实休假有关规定,科学安排年度工作,加强计划管理,为官兵休假探亲创造条件,保障官兵休假权益,是各级领导和机关的应尽之责。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让大家清楚哪些情况下才能提前召回。相关领导在做出决策前应慎重思考,召回决定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侵犯官兵利益。确实需要提前召回的,应及时为官兵安排补休,确保休假提前召回这个环节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解放军报》2015年4月28日 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