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武装工作是国防和后备力量建设的基础。省军区系统作为国防和后备力量建设的“一线指挥部”,必须保持定力、下沉重心,持续推进基层武装工作建设发展,着力提升国防和后备力量建设质效。
坚持党管武装,促进军地共同履职尽责
省军区系统作为地方同级党委的军事部、同级政府的兵役机关,是辖区武装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必须抬高站位、落实责任、强化担当。
武装工作是共同责任,需军地同心、形成合力。地方党委政府是武装工作的责任主体,应担负起对辖区武装工作的规划、部署、督察、考评和保障等工作职责。省军区系统是武装工作的执行主体,要主动报告、科学建议,定位准确、赢得尊重,积极作为、务求实效。武装工作是双重领导,需教育引导、考评激励。坚持军地双向兼职制度,发挥党委第一书记的领导作用,针对武装工作关注度不高、履职能力偏弱等问题,采取教育、考评和激励等措施,促进履职尽责。实践中,要把国防教育、党管武装、军事训练等内容,纳入党政机关学习教育体系、党政学校培训课程、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部署和党政领导绩效考评中。武装工作是省军区系统主责主业,需担当作为、发挥作用。省军区系统要树牢主责主业的思想,特别是担任“武常委”的同志要站好位、当桥梁、争取资源、赢得支持。站好位,就要从讲政治抓军事的角度,当好党委第一书记的助手;当桥梁,就要从联系地方、做实双拥的角度,协调军地、统一意志;争取资源,就要从有利于武装工作建设的角度,整合军地各类资源;赢得支持,就要从武装工作有为有位的角度,不断提高基层武装工作岗位的吸引力和自豪感。
紧盯执行末端,建设好专武干部队伍
国防动员系统职能,落实末端在基层、执行主体在基层,需抓住基层武装部这个主体、建强专武干部队伍这个关键。
依法用权,强化身份认同。坚决贯彻国家、省市相关人民武装工作的法规,严把专武干部的推荐提名权和考察任免权,严守专武干部的资格认证权、实绩考评权,并用好对专武干部的奖惩激励权、提升建议权,确保专武干部姓武务专、履职尽责。常态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民兵军事训练大纲》明确规定,新任专武干部资格培训时间为64天,每3年组织不少于12天的培训。省军区系统应每年组织一次专武干部集中培训,围绕军政基本素质、民兵整组、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和双拥共建等重点内容,提高专武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按纲抓建,提升建设层次。研究规范基层武装部经常抓、常态建的内容、方法和标准,建实建强基层专武干部的阵地和平台,提升基层武装部规范化的层次;把民兵分队特别是各类应急分队建在身边、抓在手中,确保随时能用、发挥作用。用中争位,激励争先创优。坚持在用兵中强兵,不仅要能急时应急、战时应战,更要服务平时。积极参加地方平安创建、文明创建、社会公益及助力安全生产等大项活动,提高地方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度和满意度。
强化典型宣传,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典型催人奋斗,特色引领时代,抓建基层武装要善于发挥典型“酵母”作用,引领基层官兵勇做新时代的奋斗者。
为老典型赋予新内涵。应深挖本单位本系统的各类典型,遴选具有示范引领和学习借鉴的先进人物事迹,及时赋予其时代特征和价值,让老典型焕发新的生机,提升其时代影响力。在全领域挖掘新潜力。实践中,要善于总结、把握规律、提炼特色、宣扬亮点,及时宣扬典型先进事迹,让典型事迹渗入武装工作全过程,提高典型的辐射面和感染力。用新机制铸就新形象。好的经验做法,需要及时固化。应建立典型培塑机制,把武装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进行系统梳理,有重点地予以培养、锤炼。完善事迹宣传报道机制,组织事迹报告会、典型宣传座谈会等,将武装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新气象宣传报道出去。健全培养机制,加大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发现人、培养人、锻炼人,围绕基层武装工作重难点问题,组织各类教研活动,提升民兵教练员队伍的研训能力,为基层武装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注重建章立制,增强动员事业发展后劲
政策制度,是基层武装建设发展的依据和规范,推进新时代国动事业发展,必须健全相应的制度规范。
基础设施融合制度。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突出抓好民兵军事训练场、战备执勤平台、基层武装部、民兵营(连)部等基本场地建设。把基层武装基础设施建设融入地方城市建设规划、纳入乡镇(街道)区域调整范畴,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组织实施、统一使用管理、统一完善功能。构建武装工作考评制度。坚持把武装工作纳入各级党政班子、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和年度绩效考核,明确绩效管理和考评的具体内容,立起考评基层党管武装工作的硬性指标,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党政机关干部提拔使用评判标准,提高基层抓建武装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政策规范纳入制度。坚持将专武干部、民兵骨干队伍建设纳入双拥工作范畴,适时研究制定符合现实需求的配套政策,协调出台津贴补贴、人员管理和优待抚恤等方面政策制度,提高广大专武干部、民兵骨干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用良好的政策环境催生基层武装事业新活力、集聚干事创业新动力。
(作者系江苏淮安军分区司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