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责与体制
屯垦戍边是国家赋予兵团的职责。兵团的“屯垦”,以现代农业开发为基础,同时大力发展第二、第三产业,着重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新疆的社会进步与民族团结。兵团的“戍边”,一方面守卫国家边防,另一方面维护国家统一和新疆社会稳定,防范和打击恐怖势力的犯罪破坏活动。20世纪80年代后,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三股势力”及其破坏活动成为影响新疆社会稳定、危害国家统一的严重威胁,兵团戍边的重点转移到防范和打击“三股势力”破坏活动的任务上。

1990年中央政府批准兵团在国家实行计划单列。兵团在继续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接受自治区领导的同时,逐渐由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对口管理。
兵团实行党政军企高度统一的特殊管理体制。兵团各级都建有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发挥着对兵团各项事业的领导作用。兵团设有行政机关和政法机关,自行管理内部行政、司法事务。兵团是一个“准军事实体”,设有军事机关和武装机构,沿用兵团、师、团、连等军队建制和司令员、师长、团长、连长等军队职务称谓,涵养着一支以民兵为主的武装力量。兵团也称为“中国新建集团公司”,是集农业、工业、交通、建筑、商业,承担经济建设任务的国有大型企业。兵团的党、政、军、企四套领导机构与四项职能合为一体。
摘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历史与发展》白皮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