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法学学科建设新路怎样走——访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学系主任陈耿教授

     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不仅对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也为军事法学学科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近日,记者就如何在军事法学学科建设中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等问题采访了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学系主任陈耿教授。
     记者:我们知道,军事法学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创立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经过20年来的发展,请您介绍一下目前这门学科的基本情况是什么?
     陈耿:我国从春秋战国开始就有了军事法的思想,但真正将军事法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而专门研究还是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法制进程的不断加快,军队也逐步加大了军事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军事法学正是为适应国家和军队法制建设的形势应运而生的。1984年《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明确提出了“军事法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这一论断,标志着军事法学的形成。随后便出现了一系列全面和系统阐述这门学科的基本问题及理论体系的代表著作,由此奠定了军事法学在法学大家庭中的地位。
     记者:既然是一门新兴学科,那么正确的理论指导就显得更加重要了,在这一方面,您认为科学发展观对于学科发展的指导意义体现在哪里?
     陈耿:军事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学学科,虽然在广大学者的共同努力下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它毕竟还很年轻,学科的理论深度还很不够,在学科建设、体系设置方面我们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只能靠不断地摸索。但是如果没有一个科学的指导思想,军事法学的学科建设就会走入死胡同。学科建设是人才培养的基础,如果学科建设出了问题,那么所培养的人才质量便会大打折扣。因此,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学科建设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才能使军事法学学科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记者:学科建设在一个学科的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它是一个系统工程,其水平的提升,需要各个要素、各方面的全面协调发展。在这一方面,您认为应重点抓好哪几方面的工作?
     陈耿:学科建设是一所大学的立校之本,是院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以及为部队和社会服务的平台。高水平的学科建设,不仅要满足学科未来发展的要求,而且能够很好地适应部队和社会需要,为部队战斗力的提升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具体说来,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兼顾,处理好三方面的关系。一是教学与科研的关系,既要提升教学质量,为部队和社会法制建设培养高素质人才,又要多出科研精品,为军委总部乃至国家决策立法提供理论参考。二是全面提升与重点突破的关系。既要全面提升军事法学各分支的学科建设水平,又要把重点领域突出出来。三是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的关系。军事法学学科建设就是要把主要精力放在锤炼教员队伍、完善课程和教材体系、多出科研精品方面。要加强专业图书资料、信息网络等学科建设环境。近几年,我们西安政治学院军法系就是按照这个思路,在学科建设上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由我们的军事法学系编著的《军事法学》获得国家哲学科学三等奖,《适应军队法制建设需要,创建军事法学教材体系》、《适应军事斗争准备需要,创建军事法学教材体系》等分别被评为国家级优秀成果二等奖和军队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最近,我们系的《武装冲突法》课程又被评为了国家级精品课程。这些都说明,只要坚持科学的学科发展思路,军事法学学科建设就会大有作为。
     记者: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一个核心理念,您刚才也谈到了学科建设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这方面您能谈得更具体些吗?
     陈耿:教员队伍建设始终是院校建设的核心内容,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首先就要确立广大教员在学科建设中的主导地位。要适应学科发展的需求,建立起一支学历结构、职务结构、年龄结构相对合理的教员队伍。要尊重和采纳他们对于学科建设的合理建议,保证他们对于学科建设有真正的发言权和决策权;要创建灵活有效的教员进修机制,提高他们的理论素质和学术水平,比如安排教员进行考察访问、参加部队立法实践等。要拓宽视野,开放思维,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保证学科建设在学术创新和学术争鸣中始终处于正确发展的轨道。此外,还要不断改善广大教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提高教员们的福利待遇,解除他们的各种后顾之忧。当然,以人为本还包括以学生为本,要关心爱护学生,为学生的长远发展考虑,不断改进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
     记者:我们知道,军队院校的任务是为军队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素质人才,这对于军事法学学科建设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呢?
     陈耿:作为一个军队院校,任何时候都要围绕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围绕部队战斗力的提高开展教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如果脱离了这个,也就失去了其自身存在的理由。同样,对于军事法学学科建设,更要集中精力研究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大现实问题。在现阶段,要紧紧围绕军事斗争准备这一中心任务,将研究方向重点放到法律战、武装冲突法等方面,侧重应用研究,以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和军事利益。比如新修订的《政工条例》第一次提出法律战这个概念,那么要在未来战争中发挥好法律战的作用,就要加强对法律作战功能的研究,通过举办各种讲座和研讨班等形式,使得我们在这方面更有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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