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警示教育入心入脑
■齐明宇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警示教育是最好的清醒剂,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军的有力抓手,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的现实需要。警示教育既“警”也“示”,划出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的明确界限,深刻剖析典型案例中的“思想之惑”“行为之危”,督促党员干部把铁的纪律刻印在心上,转化为日常习惯、内化为行动自觉。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加强警示教育,目的就是让党员干部以反面典型为镜鉴,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发生的原因,清醒认识违纪带来的危害,全面查找违规违纪风险点,有效增强防范意识,切实感受到法纪就在身边、教训就在眼前,自觉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习主席曾深刻指出:“正风反腐,人人有责,要当参与者,不当旁观者。每名党员干部都应坚决抛弃‘看戏’心态,真正从别人身上汲取教训,把未病当作有病防,坚守底线、追求高标准,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 正面典型是最好的引导,反面典型是有力的警示。然而,有个别党员把警示教育当“故事会”,把典型案例当“八卦谈资”。有的不把别人的教训当教训,不以别人之“病”防自己之“未病”,而是当成“故事”一听了之,认为与己无关,把警示教育当耳旁风;还有的抱着侥幸心理,总觉得自己手段高明,不管怎么查也查不到自己。警示教育能否起到作用,关键看官兵是否把自己摆进去,是否认真进行自我剖析、自我对照和换位思考。如果抱着旁观心态、猎奇心理,就不会真正触动自己的思想和灵魂。
让警示教育入心入脑,应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越是“身边人”越能感同身受,越是“身边事”越能提神醒脑。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用“案中人”点醒“梦中人”,往往能产生大喝一声、猛击一掌的作用。各级应善用“就近原则”,选择官兵熟悉的人和事,选择与官兵工作职责相关的案例,作为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的“活教材”,引导广大党员对照检视、自省自律。
让警示教育入心入脑,应注重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反面典型为镜鉴,贵在“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各级应注重运用不同层面、不同职级、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推动“关键少数”和“绝大多数”时刻紧绷廉洁自律之弦,从现在做起、从点滴改起,“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胆大妄为等各种违纪行为,让警示教育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作者单位:武警黑龙江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