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 潘明杰
潘明杰,男,汉族,1950年11月生,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柳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鄞州区公安分局老潘警调(联调)中心负责人。
潘明杰多年来奔波在基层调解一线,以“群众事就是我的事”为情怀,用心用情用智调解每个案件,把热心服务寓于调解工作中,甘心做为民解忧的“及时雨”。
2012年,潘明杰从物业经理岗位退休后,应邀当起“老娘舅”,并成立宁波首家以调解员名字命名的“老潘联调工作室”。国企改制300余名员工劳动合同纠纷案、某高校学生非正常死亡案、待拆迁市场夜间火灾案等一批疑难案、历史积案,在他全力调解下得以解决。多年的调解经验,被提炼成了“335快乐调解法”“老潘三十六计”。“活水养鱼”“笑里藏心”“将心比心”等36个调解案例已成为宁波1.4万调解员的“工具书”。10余年来,潘明杰累计调解案件3000多件,涉案金额达2.6亿元,其中百余件是重大疑难陈案,调解成功率100%,调解案件零投诉、零反弹。
潘明杰注重做好传帮带,建立11家“老潘”加盟店,手把手带出108名“小潘”调解员。如今,一个个“小潘”活跃在宁波各大矛盾纠纷调解处的舞台。2018年,工作室升级为老潘警调(联调)中心,实施“视频远程调解”“滴滴式调解”等新时代“枫桥经验”模式,出台浙江省首个社会矛盾纠纷警调衔接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成为浙江警调的“样板店”。
潘明杰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浙江省道德模范等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