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 李荣庭
李荣庭,男,蒙古族,1973年8月生,中共党员,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副书记。
李荣庭奋不顾身控制火情,保护了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被群众称为“最美逆行者”。
2020年5月17日中午,李荣庭办完公务返回赛罕区中专路街道林业家属院小区时,发现一单元里浓烟滚滚,过去一看,是一楼住户的电表箱正在冒烟起火!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李荣庭看周围没有灭火工具,准备上前拉闸灭火。楼里的居民怕他有危险,拉住他的胳膊说:“380伏的入户电力电缆着火,不要命了,快点跑!”
李荣庭不顾劝阻,冒着危险冲上去将右手伸入电箱,猛烈地往下拉闸。瞬间,一股蓝色的火球蹿出,将他击倒。电火熄灭了,李荣庭感到头晕目眩,心跳加速,呼吸困难,拉电闸的右手皮肤焦裂,血肉模糊,钻心的疼痛。他被送往医院救治后,医生说:“幸亏他当时穿的是运动胶底鞋,不然电流在人体和地面之间形成通路,有可能会引起心脏骤停。”经医院诊断和治疗,李荣庭右手烧伤后屈曲挛缩、肩臂丛神经组织损伤,心肺功能受损,被鉴定为伤残。
社区居民纷纷给李荣庭点赞:“他真的很勇敢,危难之时没有考虑个人安危,他的举动换来了我们的平安,真心感谢他。”在生活中,李荣庭关心邻里,对小区事务极其热心,先后协调帮助小区更换了单元门、规划了停车位,做了很多服务居民的好事,是人人称道的“热心肠”,时刻保持着军人的本色,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和使命。
李荣庭荣获内蒙古自治区道德模范、内蒙古自治区“见义勇为模范”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