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6 刘 欣
刘欣,女,汉族,1987年2月生,中共党员,生前系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公安局戍企分局桃南派出所三级警长。
从警13年,刘欣扎根基层一线,用无悔与奉献诠释了一名公安民警的铮铮誓言。
2010年8月,23岁的刘欣参加了公安工作,经过一年试用期后,被分配到七台河市公安局戍企分局桃南派出所,成为一名社区民警。刘欣很快就进入了角色,创新工作方法,取得了辖区“电信诈骗零发案、矛盾纠纷零积压、信访投诉零发生、重点人员零失控”的突出成绩。2011年5月,刘欣不幸患上了再生障碍性贫血病,领导考虑给她调整工作岗位,却被她婉言谢绝。待病情一稳定,刘欣迅速返岗。为了及时掌握辖区情况,刘欣坚持每天到社区走家串户,登记房屋信息、了解辖区情况。
2021年,“刘欣警务室”挂牌成立。她组织物业人员、社区网格员及治安积极分子组成义警队,构建起警民携手群防群治新格局。她为群众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充分利用微警务、居民微信群等线上平台,提供全天候“掌上云警务”服务,及时答复群众咨询,做到“马上办”“预约办”“上门办”。两年的时间里,刘欣共调处矛盾纠纷150余起,累计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130余件,收到锦旗、表扬信26件。
2023年7月2日,刘欣因突发脑出血,经抢救无效去世。从警之路,刘欣没有固定的休息时间,只要群众需要,她永远有所回应。她曾争分夺秒,救助危重患者;也曾用一周时间,亲手铺出了一条爱民小路;还曾六年如一日,照顾患病老人。
刘欣荣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黑龙江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黑龙江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