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6 陈廷海
陈廷海,男,汉族,1961年6月生,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半月镇红光村村民。
陈廷海因油脂厂经营者卷款跑路,不仅损失了自己的积蓄,还背上98万元债务,涉及210户村民。为偿还这笔钱,陈廷海风雨践诺十八载,几百几千元地还,如今63岁仍在坚持还款。
1996年,陈廷海一边种地,一边从附近农户手上收粮食,再卖往粮油加工厂。他宽裕时,经常借钱给乡亲们交学费、买种子化肥、购鱼苗饲料,从不催要。他为人诚信、买卖公平,市价涨了,就高不就低;市价跌了,按约定的保值价收粮。“诚信”成了他的招牌,周边村的数百农户,都愿意把粮食卖给他。
2006年,陈廷海从村民手里收了百万斤油菜籽,送到一家与他有长期生意往来的油脂厂。不料油脂厂经营者因资金链断裂卷款而去,陈廷海欠下210户村民98万元油菜籽款。有人劝陈廷海放弃,他摇头说:“我跑了,欠的就是‘良心债’,一辈子都难以心安!”他和妻子立下誓言:一定把债还清。210户乡亲,没有一人上门催债。陈廷海挨家挨户郑重承诺:“就算砸锅卖铁,也要把钱还上,这辈子还不清,我儿子接着还。”为尽快还清欠款,陈廷海除了耕种家里7亩多地,又租下6亩荒田,日夜劳作。农闲时,他就去建筑工地打工,并从事农副产品经营。全家每攒一点钱,就第一时间还账。18年间,乡亲们继续把粮食交给他售卖,甚至在旧债未清的情况下,仍毫不犹豫地借钱、借粮给他周转,支持他买货车搞经营。
陈廷海的诚信,乡亲们的仗义,引起了社会关注。多家企业和机构想给予现金资助,都被陈廷海婉言谢绝,他决心凭自己的双手挣钱还清债务。
陈廷海荣获湖北省道德模范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