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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

来源:中国军网-解放军报 作者:洪向华 杨润聪 责任编辑:刘上靖
2025-01-17 07:40:18

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

■洪向华  杨润聪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新时代新征程,必须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努力取得更大成效,确保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落地落实,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前进道路上,我们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在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要以具体化求深入、以精准化求实效、以常态化求长效,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紧扣职责、见人见事,确保执行不走样。强化政治监督就要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必须盯紧关系国计民生和党的事业发展的“国之大者”,聚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重点举措、重要政策、重要要求,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自上而下、贯通如一。要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担当出发,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通过政治监督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肃查处政策落实不力、不担当不作为、搞变通打折扣、行动少落实差背后的政治问题,使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地见效。

推进政治监督精准化,聚焦关键、精准施策,确保取得监督实效。当前,政治监督实践不准、不实、不深等问题仍然存在,严重影响政治监督工作质效和公信力。提升政治监督质量与效果,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机构、巡视巡察机构、组织部门要精准把握职责定位、地区特征、行业特色,练就透过现象看本质、精准发现政治偏差的“火眼金睛”。要把好定性、定量、定责三道关口,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确保处置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要重视做好监督的“下篇文章”,精准提出政治监督意见建议,使被监督对象清楚问题出在哪里,做到举一反三、精准整改。

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融入日常、做在经常,确保形成监督合力。“一阵风”“运动式”的政治监督势必会有损其权威性,影响政治建设的稳定性。要做实日常监督、靠前监督、主动监督,坚决破除空泛式表态、应景式过场、运动式造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化“发现问题、严明纪法、整改纠偏、深化治理”工作闭环机制,提升政治监督的力度、广度与深度,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把纪律融入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推动形成遵规守纪、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在抓实党纪学习上巩固深化,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抓住入党、入职、晋升、退休等关键环节,用好用活读书班、学习班、研讨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经常性纪律教育方式方法,与时俱进完善纪律教育规章制度。要突出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保障纪律教育从“关键少数”向绝大多数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

在严格执行纪律上巩固深化,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自觉的纪律需要高压震慑的他律为保障,以严格执纪为基础,使党员干部形成对党纪的敬畏。管党治党严是关键,要把严明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肃处置违纪问题,强化纪律执行,从根本上扭转执行纪律过程中出现的越轨、偏离,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让铁纪“长牙”、发威,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现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的有机统一。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做到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纪律教育关口前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使党员干部在严格监督和自我约束中,形成良好工作生活作风。

当前,风腐交织是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必须强化系统观念,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力求双向突破、查深查透。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但也要清醒看到,一些不正之风仍然顽固存在,由明转暗、改头换面。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风腐一体纠治、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推动作风建设向上向好。

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清除系统性腐败风险隐患。要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深化整治,对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深挖彻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始终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要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既“由风查腐”又“由腐纠风”,通过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阻断风腐演变,有力有效整合反腐败全链条力量,不断拓展风腐同查路径,统筹联动、协同发力;推动信息技术与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洞察腐败高发领域、频发环节以及背后的深层诱因,为制度建设、廉政教育等治理举措提供靶向定位,提高对腐败问题的发现、查处、治理能力。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仅是党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更是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的关键所在,是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凝聚起磅礴伟力的关键所在。

压紧压实各个环节、各个阶段、各个领域主体责任。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工程里,责任全链条起着坚实保障的关键作用。从各级党委(党组)直至基层党支部,要全方位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不容有丝毫懈怠。各级党组织要担负主体责任,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局面,通过强化协同联动,促使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形成人人尽责、环环相扣、齐抓共管的生动局面。

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紧紧围绕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着力加强党对监督体系建设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形成配置科学、权责协同、运行高效的监督网,推动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结合,实现对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促进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贯通协调。

深入推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高度统一、相辅相成。在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协同共进,是强化管党治党效能的关键。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全方位、兜底式的主责,需聚焦关键环节真抓实干,从干部选用、权力监督到群众利益维护,均不容松懈,杜绝管党治党“宽松软”。纪委监委作为专责机关,应锚定监督主业,以政治监督为引领,以日常监督为基石,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违规违纪行为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彰显监督刚性。以“两个责任”抓纲带目,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态度不变、力度不减、重心不偏,坚决惩治“蝇贪蚁腐”,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常态化地抓,让老百姓可感可及。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狠抓基层。要以群众身边的民生工程为重点开展纪检工作,管好抓好群众身边事,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幸福感;坚持既要“打虎”也要“拍蝇”,加大基层反腐力度,坚决打击群众身边的违法乱纪行为;还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按图索骥解决群众问题,落实群众所想所盼。

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把纪检监察同对基层巡察结合起来、同各方面监督统筹起来。基层监督是党的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助力。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来发挥基层监督的作用,是党的一项重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具体而言,就是要用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式,确立基层监督的标准,进而将其与党的基层巡视和其它监督形式打造为一个整体,以系统性的方式发挥合力,提升党的纪检监察工作效力。

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让基层干部有更多精力抓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在源头上精简。严控发文数量、提升文件质量,剔除空洞无物的“八股文”;合并同类会议,多采用视频会、现场办公会形式,为基层干部腾出实干时间,激发主动性、创造性,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把精力用在服务群众上,以更饱满的状态打造基层战斗堡垒。同时要完善考核体系,以工作实际成效、群众口碑为核心指标,深入一线看项目进展、民生改善,以有效措施推动基层干部担当作为、谋事干事。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