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陕甘宁边区的八路军留守兵团司令部和政治部,也于1943年1月25日发布了《关于拥护政府爱护人民的决定》、《关于拥政爱民运动月的工作指示》。2月1日,八路军留守兵团公布《拥政爱民公约》十条,并决定2月5日至3月4日为“拥政爱民运动月”,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司令员贺龙同志在《解放日报》发表评论文章《开展拥政爱民运动》,揭开拥政爱民运动新的一页。这些文件和专论的发表,确定了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运动的方针、政策和具体做法,成为“双拥”运动成熟完善的正式标志。边区政府又相继颁布了一些法规,如《新订陕甘宁边区优待抗日军人家属条例》、《优待抗日工作人员家属暂行办法》、《边区动员潜逃及逾期不归战士归队暂行办法》、《陕甘宁边区抗属离婚处理办法》、《陕甘宁边区调整军政民关系,维护革命秩序办法》、《边区优恤优待条例》等,边区政府委员会还在通过的《简政实施纲要》中具体规定了拥军工作的5条方针,并通过了《加强荣誉工作案》,使这项运动更加制度化、法制化。“双拥”运动日趋深化。1943年10月1日,毛泽东亲笔起草了题为《开展根据地的减租、生产和拥政爱民运动》的党内的指示。他指出“各根据地党委和军政领导机关,应准备于明年阴历正月普遍地、无例外地举行一次拥政爱民和拥军优抗的广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军队方面,重新宣布拥政爱民公约,自己开检讨会,召集居民开联欢会(当地党政参加),有损群众利益者,实行赔偿、道歉。群众方面,由当地党政和群众团体领导,重新宣布拥军优抗公约,军性热烈的劳军运动。”同日,《解放日报》全文发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减租生产拥政爱民及宣传十大政策的指示》。“双拥”运动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1943年春节前后,边区各级政府领导人民普遍开展了拥军优属活动。从分区到县、区、乡政府,都分别举行了扩大的政务会议,邀请驻军代表参加,开展自我批评。1月,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副主席李鼎铭将62300余元(边币)慰劳金,送给延安驻军、干部医院、休养所、抗日军人家属和退伍军人。2月,林伯渠主席率慰问团来到八路军一二0师三五九旅驻地南泥湾劳军,受到王震旅长和全体指战员的热烈欢迎,该旅特地举行了阅兵式和军事表演。在慰问部队的同时,各地、各单位还通过各种方式慰问抗属。如送贺年钱、贺年物,举行抗属、退伍军人联欢会,邀请抗属会餐等,据延安等9县统计,1943年慰问抗属的现金、物品折价达103000余元(边币)。边区各部队认真开展了拥政爱民教育,采用各种会议主动进行了自我思想检讨与反省。普遍进行登记旧案工作,清理过去军政民关系上的案件,发现有损害政府和群众利益的行为,即坚决予以赔偿、退还、道歉。举行多种联欢活动,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军队努力增加生产,减轻政府和人民负担,并热情帮助人民群众发展经济,解决日常生活困难,训练民兵,自觉维护和执行政府法令,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军民关系日益密切。
1944年,随着全国抗战形势的好转和边区各项工作长足进步,“双拥”运动也如火如荼。元旦,西北局发出《关于拥军爱民及拥军工作的决定》要求更加深入地开展“双拥”运动,使之“更加成为部队中和广大人民中真正的自觉群众运动,成为广大群众的思想教育运动”;在杨家岭大礼堂举行的新年干部晚会上,朱德总司令员发表“开展拥军爱民运动”的讲话。6日,《解放日报》发表陕甘宁边区拥军公约。
抗战胜利后,随着新的历史时期的到来,边区的“双拥”运动也转入新的历史阶段。1946年1月8日,西北局发出《关于拥政爱民和拥军优抗的指示》,强调军民更加团结,同心协力,消灭敌人,争取自卫战争的胜利。此次拥军月活动成了当年区政府进行自卫战争动员的重要环节。11月11日,中共中央召开保卫边区、保卫延安干部动员大会。朱德和彭德怀号召全边区60多万名青壮年以“抢我一粒粮,还我一滴血”的精神参军参战,彻底粉碎国民党军队的进攻。陕甘宁边区人民由此掀起参军参战热潮。据统计,从1946年7月至1948年1月,陕甘宁边区共有50705人参加人民解放军,另有1.4万余人加入我地方干部队伍。边区人民还竭尽所能,支援前线。据不完全统计,1948年至1949年,边区人民动员支前单担21708副,支前民工总工数11772432个,支前畜力总工数1746326个,运输车辆工数487751个,各界妇女共做军鞋929000多双。“双拥”运动在保卫延安、保卫边区、转战陕北的烽火里,经受了血与火的洗礼,军民关系进一步加强,鱼水之情更浓。
1949年后伴随着人民军队向全国的胜利进军,“双拥”运动也以日益丰富的内容与形式,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在全国各地蓬蓬勃勃地发扬光大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