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消息★
从2018年6月30日零时起
武警部队干部持军人保障卡门诊就医
实行武警部队建制内医院“一卡通”
也就是说
武警部队干部可以享受以下政策
保障对象:
武警部队现役军官、文职干部,以及武警部队管理的退休干部(以下统称“武警部队干部”)。
保障机构:
总队医院(含分院),工程大学医院、后勤学院附属医院,原武警总医院,以及编制有医疗床位的疗养机构(以下统称“医院”)。
实施办法:
(一)武警部队干部原则上按照体系医院就医,到体系医院门诊持本人军人保障卡直接挂号诊治。
(二)根据伤病诊治需要,武警部队干部可以持本人军人保障卡到非体系医院门诊就医,在门诊挂号、看病、检查、治疗、用药等享受与该医院体系内同级别武警部队干部同等医疗待遇,医院不得设置任何行政审批。
(三)武警部队干部在非体系医院门诊就医,伤病情危急需紧急住院治疗的,接诊医院应当及时安排收住院,达到临床治愈标准后办理出院,其后续治疗原则上应当回体系医院实施。其他情况需住非体系医院的,仍按照现行转诊办法实施。
(四)武警部队干部年度健康体检、婚前体检、孕期保健、待产分娩等,仍按照现行规定由体系医疗机构负责实施。肿瘤病人门诊单纯行放疗、化疗治疗和血液透析等,慢性病病人常规检查、用药,原则上应当在体系医院实施。
(五)武警部队干部在武警部队医院门诊“一卡通”就医,符合《军人及其家属医疗费用管理规定》《军队合理医疗药品目录》和《军队合理医疗医用耗材基本目录》等规定要求的,相关费用纳入据实核销范围。
(六)武警部队师以上干部凭军人保障卡到原武警总医院门诊就医,不需开具转诊介绍信;团以下干部到原武警总医院门诊就医仍按原办法实施。
(七)海警部队干部在未办理军人保障卡之前,可凭相关身份证明门诊就医。
(来源:中国武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