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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部超声检查标准
1、合格标准
⑴、肝、胆、胰、脾、肾未见明显异常;
⑵、轻、中度脂肪肝(肝功能正常);
⑶、胆囊壁微小息肉和胆固醇结晶;
⑷、肝肾囊肿和血管瘤单脏器数量不超过3个,单个直径不超过1厘米;单方肝肾囊肿和血管瘤直径不超过3厘米;
⑸、肝内钙化灶不超过3个,每个钙化灶直径不超过1厘米,单发肾钙化灶直径不超过1厘米;
⑹、肾错构瘤数量不超过2个,单个直径不超过1厘米;
⑺、肾盂宽不超过1厘米,输尿管不增宽;
⑻、妇科B超:子宫、卵巢大小形态未见明显异常。盆腔积液深度不超过1厘米,单发附件区、卵巢囊肿小于3厘米。
注意:⑷至⑺条潜水、空降兵不合格。
2、下列情况不合格
⑴、恶性征象;
⑵、中度脂肪肝肝功能不正常,重度脂肪肝;
⑶、病理性脾肿大,胰腺病变;
⑷、肝、肾弥漫性实质损害;
⑸、各类阳性结石,肾盂积水;
⑹、胆囊壁息肉直径超过5毫米;
⑺、妇科子宫肌瘤或附件区不明性质包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