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各省大学生入伍经济补贴政策珍藏版

来源:"军报记者"微信公众号作者:吴晓锋、战海峰责任编辑:乔梦
2017-06-02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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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 肃

1.义务兵津贴:第一年为500元/月,第二年为600元/月,奖励津贴500元/年,两年津贴共计:13700元

2.义务兵退役金:为9000元(4500元/年)

3.义务兵家庭优抚金:10000元/年(化德县2016年标准)

4.义务兵家庭退役补助金:50000元/年(化德县2016年标准)

5.义务兵社保,养老保险金:两年为10456元

6.全日制大学生学费代偿和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7.义务兵服役满两年后,可转士官,其工资第一年,下士为3000元/月左右,中士为4000元/月左右,上士为5000元/月,四级军士长为6000元/月。其退役金根据年度相应增加

8.根据服役地区的不同,还可享受特区补助、地区津贴和伙食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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