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牢战斗力生成的人才基础
■王金龙 温 伟
近日,两则新闻中的数据,让人们看到义务兵队伍的新变化:陆军某合成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义务兵占比超过85%,考上军校的义务兵连续3年超过15人;火箭军某基地35%的上等兵成为技术骨干苗子。
窥一斑而知全豹。从这两个数据中,我们看到了在军事人才建设这座“大厦”中,义务兵这一处于基础性地位的“地基”愈发牢固,也对进一步从源头上打牢战斗力生成的人才基础充满信心。
“当那钢枪在握的时候,我心欲醉,万里江山我守卫我守卫。摸爬滚打多历练,一声号令抖神威……”一首铿锵的《义务兵之歌》,唱出了义务兵的豪情,道出了义务兵的心声。义务兵是普通战斗员,是军士的基本来源,是军官补充的重要渠道,在军事人才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地位。“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重视义务兵队伍的基础地位,加强义务兵队伍的能力建设,发挥义务兵队伍在军事人力资源中的“源头”作用,必将促进义务兵队伍健康成长发展,打牢战斗力生成的人才基础。
哲人有言:“一部适逢时代的法规,是对某一群体最根本的激励和关爱。”针对近年来一大批学历较高、素质全面的优秀社会青年参军入伍的新特点,我军注重把加强义务兵队伍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固化为政策设计、转化为制度规定,及时发布施行《义务兵暂行条例》。3年多来,《条例》中精准补充使用、全程育苗蓄能、优化选拔晋升、健全培养考核体系等规定,给了义务兵队伍充分的激励和关爱。
“战士江伟锦从列兵提前晋升为下士,贺!”“战士刘禄兴从列兵提前晋升为二级上士,赞!”近日,《解放军报》上的这两条新闻刷屏网络。其中一条跟帖这样写道:“这是战士奋斗的结果,也是政策结出的硕果。相信《义务兵暂行条例》一定会有力巩固提高义务兵队伍整体素质,推动义务兵队伍建设在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上行稳致远、创新增效。”
今年春节前夕,首届“八一勋章”获得者、火箭军某旅退役一级军士长王忠心回到老部队看望战友。谈起个人进步,王忠心说:“尤其让我感动的是,当义务兵期间,尽管我学历低、没基础,但连队干部骨干一直对我不抛弃、不放弃,坚持手把手给我教各种知识和技能。”王忠心的经历启示我们,逐梦强军始于兵之初,精武强能基于兵之始。义务兵的训练是部队训练的源头,是战斗力生成的根基,提高战斗力,必须更加注重加强对义务兵的教育培养。
“土不耕则不生苗,苗不灌则不得禾,禾不刈则不得谷,谷不舂则不得米。”种庄稼要想收成好,选种、育苗、耕耘、收割等,一个环节不能少。对义务兵的培养也一样,全程培养非常重要。各级应严格按照新制定的《义务兵暂行条例》要求,抓好基础培养,在新训阶段抓好入伍教育、共同训练和作风养成等;抓实岗位培养,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能训练、岗位实践锻炼,有效激励义务兵成长成才,加速培养锻造各方面强军工匠,为累积人才优势、打赢现代战争提供可靠保障。